1、1五华县保障房租住办事指南一、可以申请租住保障房的对象1.县城城镇或者安流镇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县城城镇或者安流镇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2.新就业的干部职工3.在县城或者安流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4.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5.复退军人住房困难家庭6.征地拆迁临时安置人员7.政府引进人才、专家(不限户口)8.安流镇范围内其他无住房人员以上报名申请对象的工作地和生活居住地必须是在县城范围内(包括河东镇、水寨镇)或者是安流镇范围内。低保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和复退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必须是县城城镇居民户口或者是安流镇城镇居民户口。二、提供证件材料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
2、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2.婚姻证明复印件(验原件)。3.有效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24.无房、无车、无工商注册证明原件。5.低保家庭申请的还应提供低保证和低保金发放存折复印件(验原件)或银行卡领取低保金流水对账单。6.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的还应出具户口所在居委会的中等偏下收入证明。7.残疾人员申请租住的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验原件)。8.新就业干部职工(一般指报名时参加工作 3 年内)和其他无住房人员还应提供单位证明、社保清单、单位未分配住房证明。9.在县城或者安流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还应提供与企业单位签订 1 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在五华县缴交 3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10
3、.县城或者安流镇居住的退伍军人(城镇居民户口)住房困难家庭户还应提供退伍证复印件(验原件)。11.征地拆迁临时安置人员必须是政府征地拆迁户,租赁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提供镇政府或征地单位签订的政府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原件。1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等有关表格。三、申报审批程序1.带齐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到房管局三楼租赁管理股或者安流房管所报名登记审核。初验证件符合条件的,当天给予受理登记;证件不齐的,待证件补齐后给予受理登记。不符合3条件的,不予受理登记并当面告知。2.初审。县房管局租赁管理股或者安流房管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等有关表格给申请人填写。同时,在县房管部门的网站或镇政府、居委会公告栏公示一个星期。3.审批。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不实的申请家庭,报送县房管局和县民政局(城镇低保家庭)、县残联(城镇残疾家庭)审批。4.选房和轮候。城镇低保户和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申请人或复退军人给予优先照顾选房,选完该批次房源后,未分配到住房的申请户可以轮候参加下批次的选房,放弃该批次房源者其选房顺序将调整到下批次轮候顺序的末位。5.签订合同。选定房源后,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房管部门签订五华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五华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