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XG201706 东莞市塘厦医院医疗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第 1 页 共 69 页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东莞市塘厦镇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 )受东莞市塘厦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 )委托,现就东莞市塘厦医院医疗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1、项目名称:东莞市塘厦医院医疗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采购编号:TXG201706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2,400,000.00) 。4、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
2、记注册的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为同一股东控股的;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5、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以下网站自行下载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东莞市塘厦镇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投标才为有效。(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
3、:/ )(2)东莞市塘厦政府网站()(3)东莞市财政局塘厦分局网站(http:/)6、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7 年 3 月 20 日至 2017 年 3 月 24 日(共 5 个工作日) 。7、报名时间:2017 年 3 月 20 日至 2017 年 4 月 8 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 2:305:30。8、报名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 7 号行政办事服务大厦 2 楼(205 室)政府采购中心。TXG201706 东莞市塘厦医院医疗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第 2 页 共 69 页9、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供应商参加投标报名登记表一份,投标人自行到招
4、标文件附件 3 中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与相关资料一起提交。(2)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一份,投标人自行到招标文件附件 4 中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与相关资料一起提交(注:曾在本市参加过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需填写此表)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事宜:(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 年 4 月 11 日 8:30 至 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7 年 4 月 11 日 9:30(北京时间) 。(3)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4)开标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 7 号行政办事服务大厦 2 楼(214 室)招标会议室。11、联系人:
5、张小姐、刘先生12、联系电话:(0769)82087762 传真:(0769)8208776113、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 7 号行政办事服务大厦 2 楼(205 室)政府采购中心。14、Email: 东莞市塘厦镇政府采购中心2017 年 3 月 20 日TXG201706 东莞市塘厦医院医疗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第 3 页 共 69 页第二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一、说 明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1.2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2定义2.1 招标人:东莞市塘厦医院。2.2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
6、法成立的法人。2.3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4 日期:指公历日。2.5 时间: 指北京时间。2.6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7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3 合格的投标人31 指符合“投标邀请函”第 4 款规定的投标人。4 合格的服务及验收4.1 投标人应保证,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业标准,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方案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4.2 投标价应
7、包括所有应支付的版税或使用费。4.3 验收。4.3.1 验收工作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单位)和中标人共同进行。4.3.2 在验收时,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按招标人提出的方式验收。5 投标费用TXG201706 东莞市塘厦医院医疗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第 4 页 共 69 页5.1 东莞市塘厦镇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招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5.2 东莞市塘厦镇政府采购中心不收取中标服务费。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 招标文件包括:6.1.1 投标邀请函;6.1.2 投标人须知;6.1.3 合同格式;6.1.4 投标文件格式;6
8、.1.5 用户需求书;6.1.6 附件。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性响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询问或质疑7.1 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间或者自公告期满后 7 个工作日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或质疑,逾期则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7.2 采购中心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询问或
9、质疑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已报名的每个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该回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岐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8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天前,采购中心可根据需要,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TXG201706 东莞市塘厦医院医疗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第 5 页 共 69 页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
10、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确认已收到该文件。8.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中心可适当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简体中文翻
11、译为准。9.2 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和招标人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都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公制标准。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0.1.1 价格文件(1)投标报价总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10.1.2 商务文件(1)投标函;(2)承诺书;(3)资格声明函;(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经办人的不需提供) ;(6)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TXG201706 东莞市塘厦医院医疗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第 6 页 共 69 页(7)投标
12、人资格证明文件;(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投标人财务简况表;(10)业绩表;(11)商务差异表;10.1.3 技术文件(1)服务方案;(2)技术差异表;(3)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4)拟投入本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的主要人员一览表;(5)其他资料。10.1.4 唱标信封(单独密封)(1)投标报价总表复印件;(2)投标函复印件;(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4)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复印件。10.2 供应商应如实详细提供第 10.1 款所要求的全部资料,提供不详或不实的投标文件无效。10.3 价格文件必须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文件合订成一册,商务、技术和其他证明资料等投标文件不能出
13、现投标价格。10.4 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部分作出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时主要服务需求等。 1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TXG201706 东莞市塘厦医院医疗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第 7 页 共 69 页格式扩展) 。1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2.1 投标人应提交一套正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五套副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和一份唱标信封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取用正本复印而成,每套投标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22 投标文件
14、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加投标人盖骑缝章,正本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内容)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由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须将“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12.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负责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12.4 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种类、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投标日期、正本或副本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2.5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文档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投标文件应在规
15、定时间内送至塘厦镇政府采购中心,迟到者拒收。13投标报价说明1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就用户需求书中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13.2 投标报价应包括:维护保养费、设备清洁、人工费、各种税务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13.3 投标报价为总包干价,含一切税费,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若报价小写与大写存在差异,以大写为准。13.4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13.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3.6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将中
16、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TXG201706 东莞市塘厦医院医疗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第 8 页 共 69 页13.7 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中标供应商的名称一致。14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全部内容的报价,必须用人民币报价。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标而予以拒绝。15.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中心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中心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
17、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投标人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6投标保证金16.1 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即¥24,000.00 元整)的投标保证金。16.2 提交投标保证金办法:投标人应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提交,且提交人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可以按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必须付至东莞市塘厦镇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账户上。账户名称:东莞市塘厦镇建设工
18、程招投标中心银行账号:44001779376053002158开户银行名称:东莞建设银行塘厦迎宾分理处联系人: 李小姐,电话:0769-87906580(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时须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TXG201706 东莞市塘厦医院医疗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第 9 页 共 69 页说明: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者交纳金额不足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投标保证金可以以专业担保机构或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的方式提交,非东莞市范围内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必须附上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件。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
19、效期一致;投标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函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必须开出。说明:提交投标文件现场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16.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办法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一部分。16.4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中心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中心、招标人在因为投标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其投标保证金可不以退还。16.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6.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29 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20、(不计利息) 。16.7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除取消其中标资格外且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6.7.1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 24.2.2 条规定修正报价的;16.7.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16.7.3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的;16.7.4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方串通进行投标的;16.7.5 投标人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TXG201706 东莞市塘厦医院医疗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第 10 页 共 69 页16.7.6 投标人与采购方在经济利益上存在利害关系的;16.7.7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或未能
21、接受对错误的修正;16.7.8 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16.7.9 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6.7.10 中标供应商有其他损害采购中心、招标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7.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其中价格文件必须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文件合订成一册,出现掉页和漏页的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7.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 、 “副本” 、 “唱标信封” ,并在密封袋
22、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7.3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1) 采购编号: ;(2) 项目名称: ;(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4)投标人名称;(5)投标文件种类(如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 。17.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报价须知第 17.117.3 款的规定装订、密封和加写标记的,采购中心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1 本次招标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1 日 9:30;18.2 采购中心可按本须知第 8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适当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推迟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