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视角下的唐代婚俗“六礼”文化 高维彬 摘要:婚礼的形成经历了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到商周时期婚俗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成为缔结婚姻必备的流程。古代婚姻有“合两姓之好,上以侍宗庙,而下以继后世”的功能。在这种功能的支配下,古代女性在婚姻中承担的主要任务就是“侍宗庙”“继后世”,这也决定了妇女在男性家族中只是承接后代的生产工具。父系文化中的妇女地位低下,在婚姻缔结的流程中也有充分的体现。唐代是中国经济文化及其发达的朝代,妇女地位也高于其它朝代,但是唐朝女性依旧没有摆脱女子地位不如男子的根本社会形态。本文以性别为视角,旨在从唐代婚姻“六礼”中揭示中国古代独特的婚俗女性文化。关键词:婚俗演变;唐代“六礼”;性别文化;女性地位引 言婚姻是礼仪文化中的重要内容。所谓“婚者,昏时行礼,故曰婚;姻者,妇人因夫而成,故曰姻。” 班固,白虎通嫁娶。婚姻礼俗作为男女结合、繁衍后代的一种习俗,不仅代表了个人的结合,更是成为“合两姓之好”的最佳方式。所以从古到今中国人都相当重视这一“人道之大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