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教育学前教育专刊之学前教育大事记(2012-06-13 10:14:46) 转载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成立,在初等教育司内设置幼儿教育处;1951年8月,第一次全国初等教育会议上通过了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和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并明确规定:废除单元教学和不进行识字教育是改造旧幼儿园教育的两个重点内容。10月,政务院命令公布施行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新学制明确规定:“实施幼儿教育的组织为幼儿园”,确定了幼儿园教育为我国学制的第一个环节。1952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发试行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对幼儿园的任务、目标、学制、设置、领导、教养原则、教养活动项目、组织会议制度、经费、设备等,分成七章做出规定。教育部颁布试行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规定了体育、语言、认识环境、图画手工、音乐、计算六科的目标要求、教材大纲、教学要点和设备要点等,奠定了分科教学模式的基础。7月,教育部颁发试行关于高等师范学校的规定,其中指出教育系应分设学前教育组,培养中等幼儿师范学校的教师。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