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件 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评估标准(参考湖北省 2013 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体系-县(市、区) 级年度考核标准)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数据资料来源1.1.1 政策制定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服 务规范,或工作规划与计划,以及资金管理制度等。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指 导本地区 2014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方案或工作规划与计划,以及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资料。1.1 制度建设 1.1.2 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并有专/兼职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能,开展项目组织 管理各项工作。 详见湖北
2、省基本公共卫 生服 务项 目管理工作 规 范( 试 行) (鄂卫规20127 号)要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或 转发上级部门的专/兼职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职责的有关文件,工作记录或资料。1.2.1 人员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项目要求、服务规范的掌握情况。反映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相关人员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的质量。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的培 训通知、培 训记录或资料。随机抽查 10 名承担任务 的公卫或医务人员进行现场知识考试。1.2.2 数据审 核管理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改 进展监测要
3、求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报告制度,按 时收集和审核项目进展数据。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的 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14 年医改进展监测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数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报表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报表,以及现场抽查的真实情况。1.2 日常管理1.2.3 协作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人 员培训等。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 站
4、)提供的 业务 指 导 、督 导检查记录 ,包括业务指导记录、督 导反馈或报告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接受 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的记录,包括业务指导记录、反馈通知、督导反馈或通报等。1.组织管理1.3 绩效考核1.3.1 考核方案制定本地区 2014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提供绩效考核过程记录资料、考核 结果、考核 报告及考核应用的相关文件和财务凭证。- 2 -1.3.2 考核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考核原则,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落实本地区 2014 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内容完 整,有 过 程 记录 、考核 结 果或 报 告。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
5、指标 指标说明 数据资料来源1.3 绩效考核1.3.3 考核结 果 应 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考核原则,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本地区 2014 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结果能按照考核方案要求得到切实应用,并且与 资金分配挂钩。提供绩效考核过程记录资料、考核 结果、考核 报告及考核应用的相关文件和财务凭证。1.组织管理1.4 信息化建设1.4.1 信息系 统 建 设核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实现居民健康档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的录入和调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信息系统。2.2.1 补助资金拨付及时性和拨付方式县级财政部门在
6、收到卫生计生部门补助资金方案 1 个月内,按规定通过国库支付方式直接拨付到承担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查看 2014 年地方资金分配文件或指标文件,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银行入账凭证等。2.2 资金拨付2.2.2 资金到位率核 实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资金到位情况。资金到位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收到项目资金总额/县级2014 年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注:资金到位率的计算中,分子分母均 应扣除不合理分配资金总额及考核不合格扣除资金总额。2014 年县(市、区)资金分配文件(如地方 财政另有补助,需同时查看增加部分的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文件)和银行拨款单。2.
7、资金管理2.3 资金支出情况2.3.1 村卫生室补偿情况核 实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按 照对村医项目工作数量和质量等的考核情况足额支付相应补助经费的情况。查看 2014 年地方资金分配文件或指标文件,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银行入账凭证等。- 3 -3. 项目执行3.1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3.1.1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以抽查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核 实的电子建档人数为依据,校正县(市、区)填报的电子建档数,考察居民电子建档数量。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报表统计的县(市、区) 电子建档率校正系数。 校正系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场抽查的人群中电子建档人数/抽查总人数100%。查看医改监
8、测数据报表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报表。在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附近随机抽查城乡居民,每个机构抽 10 人作为核查对象,计算县(市、区)的校正系数。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数据资料来源3.1.2 抽查的电子健康档案 合格率核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健康档案是否真实、规范。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率=抽查档案中填写合格的份数/抽查的档案总份数100%。每家机构随机抽 查 10 份 2014 年建立 的居民健康档案(不足 10 份全部抽取,剩余份数随机抽取 2014 年档案补足),以电话或随访形式,核实其是否符合 2011 年国家规范。如电话失访或其它原因,可直至抽到 满足调查人数为止,但最多不超
9、过 20 人。3.1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3.1.3 抽查的电子健康档案 使用率核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健康档案使用情况。抽查的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每家机构随机抽 查 10 份 2013 年以前 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核查 2014 年上半年内更新情况。抽查档案中应包括 5 份一般人群、5 份重点人群。3. 项目执行3.2 健康教育3.2.1 健康教 育服 务核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 2011年国家规范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情况;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组织与网络,配备专( 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有健康教育场地及设施、设备;年度工作有计划、有记录
10、、有总结、有评价;认真做好控烟工作;分年度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相关档案资料;做好对本辖区街道、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的技术指导,着重做好: 对街道、社区健康教育工作兼职人员进 行业务培训;指导街道、社区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和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与健康行为形成率调查;及时为街道、社区提供健康教育宣 传栏模板;指导街道、社区建立完善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资料。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场查看健康教育场地和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4 -3.3 预防接种3.3.1 抽查幼儿园预防接种情况随机抽查适龄儿童的幼儿园登记情况和社区预防接种登记情况。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第二剂接种率=抽查儿童中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第二剂人数/抽查儿童
11、数100%。每县(市、区)各抽查 2 所幼儿园及相关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每所幼儿园抽查 24 岁儿童 15名,核 实幼儿园的查验接种证登记情况、适 龄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第二剂次接种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幼儿园 查验接种登记是否相符(不足 15名全部抽取)。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数据资料来源3.4.1 抽查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率抽查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率=抽查的报告卡片数/抽查的时间范围内登记传染病病例数100%。抽查被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14年传染病报告记录和相应门诊日志,至少抽查 3 例(不足的全部 检查)。3.4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服务3.4.2
1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核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卫生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 规和国家规范要求,开展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管理的情况。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报告和处置记录以及报告管理制度建设。3.5.1 儿童健 康管理(覆盖) 率儿童健康管理(覆盖)率=报表统 计 的 县 (市、区)儿童健康管理率 校正系数。 校正系数=现场抽查的档案中儿童健康管理人数/抽查总人 数 100%。(应 管理 0 6 岁 儿童基 数可按辖区人口数的 7%推算)查看医改监测数据报表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报表,妇幼保健管理登记册或电子档案数据,并 现场核实管理档案数量。每个机构抽 10 人作为核查 对 象, 计 算 县 (市、区)的
13、校正系数。3. 项目执行3.5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 务 3.5.2 抽查的儿童系统管理率抽查的儿童系统管理率=抽查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 06 岁儿童数/抽查已管理的 06 岁儿童总数100%。每家机构随机抽 查 10 份 0 6 岁 儿童 健康档案(如电话失访或其它原因,可直至抽到满足 调查人数为止,但最多不超过 20 人),核查真实性和规范性。抽查档案数应该满足至少包括 2014 年新生儿、 1 岁 以内和 1 岁 以上 儿童。- 5 -3.6.1 孕产妇健康管理(覆 盖)率孕产妇健康管理(覆盖)率=报表统计的县(市、区)孕产妇健康管理率校正系数。 校正系数=现场抽查的档案中孕
14、产妇健康管理人数/抽查总人数100%。(应管理孕产妇基数可按辖区人口数的 1%推算)查看医改监测数据报表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报表,妇幼保健管理登记册或电子档案数据,并 现场核实管理档案数量。每个机构抽 10 人作为核查 对 象, 计 算 县 (市、区)的校正系数。3.6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3.6.2 抽查的产后访视率抽查的产后访视率=抽查辖区内产后 28 天内的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抽查的访视产妇总数100%。每家机构随机抽查10 份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如电话失访或其它原因,可直至抽到满足调查 人数为止,但最多 不超 过 20 人),核 查 真 实 性和 规 范性。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
15、标 指标说明 数据资料来源3.7.1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报表统计的县 (市、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校正 系数。 校正系数= 现场抽查的档案中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抽查总人数 100%。(应 管理老年人基数可按 辖区人口数的 9.09%推算)查看医改监测数据报表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报表或电子档案数据,并现场核实管理档案数量。每个机构抽10 人作为核查对象,计算县(市、区)的校正系数。3.7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3.7.2 抽查的健康体检表完整率抽查的健康体检表完整率=抽查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抽查的健康体检表数100%。每家机构随机抽 查 10 份 65 岁 及以上 老年人健康管理
16、档案(如电话失访或其它原因,可直至抽到 满足调查人数为止,但最多不超过 20 人),核查2014 年 1 月 1 日后的健康体检表记录完整性和真实性。未填写健康体 检表的档案视为不完整。3. 项目执行3.8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 务3.8.1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报表统计的县(市、区)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校正系数。 校正系数=现场抽查的档案中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人数/抽查总人数100%。(辖区内高血压患者总人数可按辖 区 18 岁 以上人口数的 18.8%推算)查看医改监测数据报表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报表或电子档案数据,并现场核实管理档案数量。每个机构抽10 人作为核查对象,
17、计算县(市、区)的校正系数。- 6 -3.8.2 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抽查的档案中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管理的人数/抽查的年内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每家机构随机抽查 10 份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档案(如电话失访或其它原因,可直至抽到满 足调查人数为止,但最多不超过 20 人),核查真实性和规 范性。3.8.3 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抽查的患者血压控制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最近一年随访血压达标人数/抽查的真实档案中年内已管理高血压人数100%。每家机构随机抽查 10 份不失访的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核查 2014年服务记录(不足 10 份全部抽取,剩余份
18、数随机抽取 2014 年档案补足),核查真实性和控制情况。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数据资料来源3.9.1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报表统计的县(市、区)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校正系数。 校正系数=现场抽查的档案中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人数/抽查总人数100%。(辖区内糖尿病患者总人数可按辖 区 18 岁 以上人口数的 2.6%推算。)查看医改监测数据报表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报表或电子档案数据,并现场核实管理档案数量。每个机构抽10 人作为核查对象,计算县(市、区)的校正系数。3.9.2 抽查的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抽查的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抽查的档案中按照规范要求进行
19、糖尿病管理的人数/抽查的年内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每家机构随机抽查 10 份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如电话失访或其它原因,可直至抽到满 足调查人数为止,但最多不超过 20 人),核查真实性和规 范性。3.9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3.9.3 抽查的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抽查的患者血糖控制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最近一年随访空腹血糖达标人数/抽查的真实档案中年内已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每家机构随机抽查 10 份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核查 2014 年服务记录(不足 10 份全部抽取,剩余份数随机抽取 2014 年档案补足),核查真 实性和控制情况。3. 项目执行3.10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
20、 理3.10.1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管理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报表统 计 的 县 (市、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管理率校正系数。 校正系数=现场抽查的档案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人数/抽查总人数100%。(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总人数可按辖区常住人口数的 0.3%推算)查看医改监测数据报表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报表或电子档案数据,并现场核实管理档案数量。每个机构抽10 人作为核查对象,计算县(市、区)的校正系数。- 7 -3.10.2 抽 查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抽查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抽查每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抽查的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
21、00%。每家机构随机抽查 10 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档案(如电话失访或其它原因,可直至抽到 满足调查人数为止,但最多不超过 20 人。同时,不足 10 份全部抽取),核查真实性和规范性。3.11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3.11.1 卫 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情况了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制度、方案和服务记录。服务记录包括:食品安全信息 报告、 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的相关工作记录。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数据资料来源4.1 对项目知晓情 况4.1.1 居民
22、知晓率 了解城乡居民是否知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4.居民知晓度与满意度4.2 综合满意情况4.2.1 居民综合满意度了解城乡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部分重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综合满意程度。对每个县(市、区)通过随机调查 的形式, 现场问卷访谈 10 名居民,掌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项目和政策的知晓情况,以及对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说明:本表参考湖北省 2013 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体系-县(市、区)级年度考核标准。相比省标准,本表去掉了评分标准,简化了资金管理督导项目内容,去掉了中医药服务督 导项目,相关工作由 卫计委另行 单独督查。8附件 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检查任务分工表督察组成员 检查内容1,组织、资金1.1 制度建设,1.2 日常管理,1.3 绩效考核,1.4 信息化建设,2.2.1 补助资金拨付及时性和拨付方式,2.2.2 资金到位率,2.2.3 村卫生室补偿情况;2,疾控 13.1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3.3 预防接种,3.4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服务, 3,疾控 23.7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3.8 高血压患者管理服务,3.9糖尿病患者管理服务;4,妇幼 3.5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3.6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 务;5,卫生监督等3.2 健康教育,3.10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3.11 卫生监督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