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消变更登记流程图五日五 内经 人 当场 或五 日 有 当 日内 一次 内权 场 告知 需补 更 更 正的 全部 正 正 内容十五日内当场或十日 当 十内 场 日内程序 提交材料邮寄申请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 请 材料 不 齐全 或 不符 合 法定 形 式不 属 于 企 业登 记 范 畴 或不 属 于 本 机关 登 记 管 辖范 围 的 事 项 ,不 予 受理利用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提交申请 见附件不予受理并发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含需核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含需核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并发受理通知书六 十 日内 未 收到 申 请原 件
2、的与原件不一致到场提交申请原件邮寄提交申请原件决定受理并发受理通知书(当场登记的直接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不予登记并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作为新申请的重新提交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核实的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准予登记的,出具准予撤消变更登记通知书 ,不予登记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并发受理通知书局监察室电话:2172415监督电话市公开透明办:2068333附件:撤消变更登记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 (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依照公司法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依据人民法院的有关判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