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年度全区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实施方案各分局、机关相关科室:2017 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的年报公示工作,从 2018 年 1 月 1 日开始。为有效落实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 2017 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苏工商企信2017337 号)的精神,确保2017 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制定2017 年度全区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分工,遵照执行。一、指导思想为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
2、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依法指导和帮助企业完成 2017 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二、组织领导为确保 2017 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顺利完成,经局领导研究成立 2017 年度年报公示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刘巍副组长:夏建敏、包剑组 员:吴志二、张助良、蒋希、张俊、戴伟民、李杰、俞春荣、邹开军、贾志良三、任务分工年报公示工作作为构建市场监管“三大指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工商局明确作为 2017 年各区(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主抓的“一把手”工程。由局长刘巍总体负责,相关分管局长、部门分工协作 ,具体安排如下:夏建敏副局长负责年报工作的总体协调。督促工商科加强对分局年报工作的指导,加强
3、宣传,扩大企业知晓度,搞好相关业务培训,做好技术支持。综合科协助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包剑副局长负责清吊企业的把关。督促法规科加强对分局长期未经营企业的清吊工作。组织案件审查和案卷规范。各分局负责本辖区的 2017 年企业年报工作,和长期未经营企业的清吊工作。四、方法步骤(一)进一步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工商科牵头组织好相关业务培训,各分局要组织精干力量参加相关培训和业务学习。要进一步拓展培训和宣传的手段、领域。年报宣传要突出年报申报的意义和不按规定年报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既要通过主流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也要善于运用微信、网络、图片、动漫等新媒体进行直观的辅导说明,多渠道、多点位服务企业,让企业知晓
4、年报的方法,让企业确立按时年报就是诚信、逾期年报就是失信的意识,真正使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深入人心。年报培训要覆盖到年报工作人员、企业、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特别是要将新设立的企业列为培训重点。工商科要加强与行政审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参与年报“多报合一 ”部门的合作,提高宣传培训效果。(二)及时解决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各业务科室、分局要认真指导企业准确填报年报信息,要统一相关数据项的咨询和答复口径,为企业提供详实的填报说明。要将咨询电话公示在网站醒目位置,负责年报工作的人员要及时熟悉软件,做好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疑问和困难的解答。对申报中由于软件原因一时无法解
5、决的问题,应受理后及时向相关业务科室请示报告,并主动向当事人反馈处理结果。不得以公示系统不是本单位开发为由推诿或要求企业直接向上级机关咨询。(三)做好“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各业务科室、分局要按照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操作办法(试行),结合本地实际,依法做好长期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要加强与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协同合作,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清理工作。要本着着眼长远,建立科学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力争使本地区“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基本消除,进入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有序发展状态。五、要求(一)思想重视、责任到人各业务科室、分局认真分析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好相应的措施。通过 2017 年企业
6、年报工作和“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摸清本辖区的经营主体的实际经营情况。各分局分区包干、责任到人,将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与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二)“高起点、高标准”入手,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为积极推动企业信息公示工作,2017 年企业年报目标任务纳入本局二次考核,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1 分,对在年报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报局领导予以加分。各分局对在经营但被列入异常的企业尽好提示义务,辖区内企业年报率不得低于 90%。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各分局对 2015-2016 年 “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必须在3 月底前完成。并按以下“四个节点” 企业年报率 3 月底不低于 30%,4 月底不低
7、于 60%,5 月底不低于 85%,6 月底不低于 90%,推进 2017 年度企业年报工作。对经营异常满三年企业启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加强信用约束。(三)做好使用新网址的宣传工作,确保全国“一张网”根据总局“一张网” 建设的要求,我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的网址已更新为:http:js.gsxt.gov/index.html。请各级各部门进行年报工作宣传时做好说明。(四)加强协调沟通和监督检查,机关相关科室要确实做好对上对下的协调沟通,业务指导和培训,防止出现问题堆积而影响年报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和通报。附件 1: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 2017 年度年报公示
8、工作的通知附件 2:关于公示系统更新网址的通知附件 3:2017 年企业年报进度通报表附件 1:江 苏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文 件苏工商企信2017 337 号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7 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工商局,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 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的年报公示工作,将从 2018 年 1 月 1 日开始。现将工商总局关于做好 2017 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7248 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一、进一步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各级工商部门(市场监管
9、部门)要进一步拓展培训和宣传的手段、领域。年报宣传要突出年报申报的意义和不按规定年报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既要通过主流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也要善于运用图片、动漫等新媒体进行直观的辅导说明,多渠道、多点位服务企业,让企业知晓年报的方法,让企业确立按时年报就是诚信、逾期年报就是失信的意识,真正使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深入人心。年报培训要覆盖到年报工作人员、企业、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特别是要将新设立的企业列为培训重点。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还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参与年报“多报合一”部门的合作,提高宣传培训效果。二、及时解决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认
10、真指导企业准确填报年报信息,要统一相关数据项的咨询和答复口径,为企业提供详实的填报说明。各地要将咨询电话公示在网站醒目位置,负责年报工作的人员要及时熟悉软件,做好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疑问和困难的解答。对申报中由于软件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受理后及时向省局业务处室请示报告,并主动向当事人反馈处理结果。不得以公示系统不是本单位开发为由推诿或要求企业直接向上级机关咨询。三、继续做好“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各级登记机关要按照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操作办法(试行),结合本地实际,依法做好长期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要加强与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协同合作,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清理工作。要本着着
11、眼长远,建立科学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力争使本地区“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基本消除,进入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有序发展状态。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 年 12 月 30 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7 年 12 月 30 日印发附件 2: 关于公示系统更新网址的通知各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企处(监管科)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科:我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根据总局“一张网”建设 的要求,我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的网址已更新为:http:js.gsxt.gov/index.html。请各级各部门进行年报工作宣传时做好说明。我们将统一在省局、各市
12、局门户网站做好链接,便于登录。省局企信局2018 年 1 月 3 日附件 3: 2017 年企业年报进度通报表个体户 内资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外资企业单位应报数 实报数 年报率 应报数 实报数 年报率 应报数 实报数 年报率 应报数 实报数 年报率大港丁卯大路平昌姚桥排名备注 各分局对在经营但被列入异常的企业尽好提示义务,辖区内企业年报率不得低于 90%(农民专业合作社 70%)。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各分局对 2015-2016 年“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的清理工作必须在 3 月底前完成。并按以下“四个节点” 企业年报率 3 月底不低于 30%,4 月底不低于 60%,5 月底不低于 80%,6 月底不低于 90%(农民专业合作社 4 月底不低于 30%,5 月底不低于 60%,6 月底不低于 70%),推进 2017 年度企业年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