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药品流通质量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宗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在流通环节的延续,通过在药品购进、销售、储存、运输、服务等流通环节采取适当及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药品的活动。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和运输药品的活动以及捐赠药品的管理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第四条 (依法经营)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内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第五条 (认证管理规定)本规范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的基本标准。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第一节 质量管理体系第六条 (质量管理体系)企业应当依照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