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年 福 建 省海 洋 环 境 监 测 与 评 价 工 作 方 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二一七年二月目 录一、 总体目标 .1二、 工作要求 .1三、 工作内容 .1四、 评价产品 .4五、 保障措施 .4六、 任务分工 .5七、 数据报送 .8八、 联系方式 .8九、 执行时间 .9附录 1 近岸海域趋势性监测工作方案 .10附录 2 主要海湾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方案 .21附录 3 贝类生物质量监测工作方案 .38附录 4 资源与环境承载力监测工作方案 .40附录 5 赤潮监测工作方案 .41附录 6 海水入侵监测工作方案 .45附录 7 土壤盐渍化监测工作方案 .48附录 8 突发海洋环
2、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方案 .55附录 9 海洋放射性监测工作方案 .57附录 10 闽东沿岸生态监控区监测工作方案 .59附录 11 涉海工程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工作方案 .63附录 12 主要江河入海污染物监测工作方案 .67附 录 13 陆 源 入 海 排 污 口 及 其 邻 近 海 域 监 测 工 作 方 案 .70附录 14 海洋垃圾监测工作方案 .81附录 15 海洋保护区监测工作方案 .83附录 16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方案 .88附录 17 海水增养殖区监测工作方案 .92附录 18 海水浴场环境监测预报工作方案 .95附录 19 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监测预报方案 .
3、99附录 20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方案 .10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赋予我厅开展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的职责,结合我省海洋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编制本方案。一、 总体目标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526号)和省政府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强化我省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提升海洋环境监测评价水平和能力,建立高效的运行机制,按照国家海洋局2017 年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任务要求,全面掌握我省近岸海域的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摸清我省海域的主要污染源和潜在的环境风险,
4、深入贯彻落实分级责任制,科学、客观地评价海洋环境质量,更加有效地服务于污染控制、节能减排等国家政策,充分发挥海洋环境监测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公益管理、国防安全和人民生活的服务作用。二、 工作要求1、承担 2017 年监测任务的单位应当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严格按照监测规范、技术规程和相关标准开展监测,实施全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满足国家海洋局海洋计量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要加强对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的质量,及时解决监测技术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我省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提供技术保障。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各类监测数据、资
5、料和信息。3、2017 年应按国家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完成监测数据的录入和报送工作。三、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分为 5 部分,分别为海洋环境趋势性监测、海洋环境风险监测、海洋环境监管监视监测、公益服务监测和质量保证。其中监测工作任务分为 4 大类 19 项,具体如下:(一)海洋环境趋势性监测1、近岸海域趋势性监测为掌握我省近岸海水、生物多样性的变化趋势,了解近岸海域环境容量,从而2促进海洋资源、环境的开发与保护,达到区域可持续发展之目的。在我省近岸海域开展环境质量与趋势性监测,主要内容包括海水及生物多样性监测。具体监测方案见附录1。2、主要海湾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为掌握我省13个主要海湾周边的
6、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科学、客观地评价海湾环境质量,为各级政府的海洋行政管理、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具体监测方案见附录2。3、贝类生物质量监测在我省沿海开展贝类生物质量监测,重点掌握近岸贝类生物体中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的含量,确保近岸贝类产品安全,维护民众的切身利益。具体监测方案见附录3。(二)海洋环境风险监测1、沿海人类活动强度监测通过对沿海区域与人类社会活动密切相关指标的监测,评价沿海各区的人类活动强度,从而将海洋环境监测与区域人类活动紧密结合,更好地实现海洋环境监测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目的。具体监测方案见附录4。2、赤潮监测赤潮监测以全面掌握
7、我省近岸海域赤潮发生频率、时空变化以及引发赤潮的浮游生物种类,摸清赤潮对海洋环境的潜在风险为目的,沿海开展赤潮监测服务,为赤潮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将赤潮对海洋环境、渔业生产的影响降至最低。具体监测方案见附录 5。3、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监测为掌握海水入侵的强度、范围和危害程度,分析海水入侵的变化趋势及其原因,减小海水入侵的危害,降低因海水入侵造成的经济损失。掌握土壤盐渍化的强度、范围和危害,分析土壤盐渍化的变化趋势及其原因,减小土壤盐渍化的危害,降低因土壤盐渍化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监测方案见附录6、7。4、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对突发性海洋污染事故及时组织应急监测,掌握污染性质、范围和变化
8、情况,为海洋灾害评估和海洋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具体监测方案见附录8。35、海洋放射性监测全面了解我省沿海核电站和周边海域放射性环境基本状况及潜在风险,掌握核电开发活动对周边海域海洋环境的影响。具体监测方案见附录9。6、闽东沿岸生态监控区监测掌握生态监控区主要物种或敏感物种的生存状况、生态环境及其变化趋势,有针对性的开展海洋生态修复工作,为制定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海洋生态执法提供科学依据。具体监测方案见附录10。(三)海洋环境监管监视监测1、涉海工程项目海洋环境监视监测为了解主要海湾重点涉海工程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运行状况,摸清我省重点涉海工程建设活动对区域海洋的潜在风险,进而及时纠正、减轻涉海
9、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海洋环境的损害。选择 38 个重点涉海工程项目开展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监视监测工作。重点监视工程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运行状况,工程项目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了解并及时纠正、减轻涉海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海洋环境的损害。具体监测方案见附录 11。2、主要江河陆源污染物入海状况监测通过对闽江、九龙江等主要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监测,掌握江河径流携带入海的营养盐、重金属等污染物的总量及其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为污染物总量控制和补偿制度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具体监测方案见附录12。3、陆源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
10、监测对我省排污口进行统计监测、一般监测和重点监测,开展重点监测的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监测,掌握排污口污染物排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以及排污口邻近海域存在的环境风险,有效控制陆源污染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为海洋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具体监测方案见附录13。4、海洋垃圾监测在宁德、泉州 2 个沿海设区市开展海洋垃圾监测,掌握海洋垃圾的种类、数量和来源,并评估其演变趋势,为海洋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力争减少人为活动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具体监测方案见附录 14。45、海洋保护区监测了解我省海洋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情况,掌握已有海洋保护区的管理现状及重点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及其生境状况,为有效保护海洋
11、物种、资源及遗迹,维护海洋生物、生态多样性提供科学依据。具体监测方案见附录15。6、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海洋环境监测为掌握海洋生态文明试验区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变化及其原因,为评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提供数据支撑。具体方案见附录16。(四)公益服务监测1、增养殖区监测通过对增养殖区概况的调查以及对增养殖区水质、沉积物、养殖生物质量的监测,掌握增养殖区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为海洋增养殖管理提供基础数据,为海水增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依据和技术支撑。具体监测方案见附录17。2、海水浴场及滨海旅游度假区监测在沿海开展海水浴场环境监测,掌握海水浴场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发布监测结果和评价结论,进行切实有效的管
12、理,以保证游泳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对滨海旅游度假区的环境监测,获取海面状况指数、水质指数、海滨观光指数等公众比较关心的信息,并向社会发布评价和预测结果,为社会公众服务。具体监测方案见附录18、19。四、 评价产品2017年继续积极推进各类评价工作的开展,针对不同工作内容,形成丰富的评价产品。(一) 针对我省近岸海域趋势性监测、主要海湾海洋环境质量监测、陆源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海洋环境监测等,编制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通报。(二) 针对闽东生态监控区及海洋保护区监测,编制2017年闽东沿岸生态监控区监测报告及2017年海洋保护区监测报告。(三) 根据海水浴场环境监测预报情况、主要海湾水环境质量状
13、况、重点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等结果,通过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向社会发布。(四) 根据4-6月赤潮常规监测、加密监测,编制赤潮监测与预警信息。发生赤潮时开展跟踪监测,编制赤潮灾害信息报告。5(五) 根据我省全年海洋环境监测结果,编制2017年福建省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五、 保障措施2017 年将从多个方面保障各项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 ) 工作机制保障:我厅加强与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与信息共享,实现我厅与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统一组织协调省内监测与评价任务的工作(实施)方
14、案、报告、公报的编制。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心(站)应积极参与辖区内各有关监测单位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收集、发现和反馈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辖区内的监测单位应积极配合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心(站)的工作。( 二 ) 质量保障:进一步完善我省海洋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多种手段继续强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强化各类技术培训,持续提高海洋环境监测的质量水平。六、 任务分工根据国家海洋局统一要求和规定,结合我省海洋环境监测工作需要,同时整合我省海洋环境监测力量开展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各承担单位任务分工详见各附录。表1 海洋环境监测工作任务分配表单位名称 承担任务
15、1. 主要海湾环境质量监测2. 贝类生物质量监测3. 主要海湾重点涉海工程项目海洋环境监视监测4. 赤潮监测5. 闽东沿岸生态监控区监测6. 资源与环境承载力监测7. 海洋环境监测质量保证8.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9. 全省数据汇总、审核及上报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10. 评价产品编制福建省海洋预报台 海水浴场预报信息发布1. 主要海湾环境质量监测2. 主要海湾重点涉海工程项目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宁德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3. 赤潮监测6单位名称 承担任务4. 主要江河入海污染物监测5. 闽东沿岸生态监控区监测6. 陆源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监测7.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8. 海
16、水增养殖区监测9. 海洋垃圾监测1. 主要海湾环境质量监测2. 赤潮监测3. 主要江河入海污染物监测4. 海水入侵监测5. 海水增养殖区监测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6.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1. 主要海湾环境质量监测2. 主要海湾重点涉海工程项目海洋环境监视监测3. 赤潮监测4. 海水增养殖区监测莆田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5.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1. 主要海湾环境质量监测2. 赤潮监测3. 陆源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监测4.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5. 主要海湾重点涉海工程项目海洋环境监视监测6. 海洋保护区监测泉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7. 海洋垃圾监测1. 主要海湾环境质量监测
17、2. 赤潮监测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研究所3.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1. 主要海湾环境质量监测2. 主要海湾重点涉海工程项目海洋环境监视监测3. 赤潮监测4. 陆源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监测漳州市海洋环境监测与预报中心5.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福建力普检测有限公司 海水增养殖区监测1. 主要海湾及海坛岛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2. 贝类生物质量监测3. 海水入侵监测4. 土壤盐渍化监测福建省水产研究所5.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7单位名称 承担任务6. 主要江河入海污染物监测1. 主要海湾环境质量监测2. 近岸海域趋势性监测3. 主要海湾重点涉海工程项目海洋环境监视监测4. 人类活动强度监测5
18、. 赤潮监测6. 主要江河入海污染物监测福建海洋研究所7. 陆源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监测1. 主要海湾环境质量监测2. 主要海湾重点涉海工程项目海洋环境监视监测3. 海洋保护区监测厦门大学4. 闽东沿岸生态监控区监测1. 主要海湾环境质量监测2. 赤潮监测3. 近岸海域趋势性监测4. 海洋放射性监测5. 主要江河入海污染物监测6. 闽东沿岸生态监控区监测7. 陆源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监测国家海洋局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8.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1. 赤潮监测2. 海水入侵监测3. 海水浴场环境监测预报4. 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监测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5.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
19、监测1. 赤潮监测2. 主要海湾重点涉海工程项目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洋与渔业技 术中心3.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1. 海洋保护区监测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2.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1. 海洋保护区监测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 赤潮监测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 赤潮监测晋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海洋环境监测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1. 海洋保护区监测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2.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8单位名称 承担任务1. 海洋保护区监测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1. 海水入侵监测2
20、. 主要江河入海污染物监测3. 陆源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监测4. 海洋保护区监测5.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6.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海洋环境监测1. 海洋保护区监测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 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海洋环境监测七、 数据报送为保证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及我厅评价等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国家和省海洋环境监测方案,要求各任务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报送数据。八、 联系方式( 一 ) 国 家 海 洋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赤 潮 监 控 专 线 ( 传 真 ) : 0411-84783336(二)国 家 海 洋 信
21、息 中 心 :传真:022-24010926(三)东海环境监测中心:传真:021-50413575送检样品接收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塘路630号 业务科 曹恋电话:13917754113 邮编:200137(四)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资源环境保护处:邮箱: 传真:0591-87834664(五)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邮箱:,传真: 0591-87270640技术质量科(方案联系) 李荣茂 0591-87878731 13705044475技术质量科(数据管理) 王臻 0591-87278892 15959014672环境与生态资源室(赤潮) 陈火荣 0591-87878727 1806519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