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洞九年制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2010年修订稿)按照德教人【2009】15号文件德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德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德教人(2009)20号文件德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德昌县教育系统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教基(2008)10号德昌县教育局关于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广泛征集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反复讨论制定本办法,并在2010年1月4日至5日教职工大会集体讨论通过试行2009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2010年3月至6月期间收集教职工意见后,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多次讨讨论修订后定稿。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行政、村小负责人、学校工会机构、各校教师代表组成。一、指导思想以国家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举措为契机,建立起本校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