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厦门市2014年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申报指南一、电子商务集聚区(一)支持标准集聚区(均含园区、楼宇,下同)建设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以上的,统一物业管理,具有单一产权的电子商务园区,2013年末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率(企业入驻时间达1年及以上,按面积计算,下同)达30%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楼宇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统一物业管理,具有单一产权的电子商务专业楼宇,2013年末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率达50%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二)项目条件1.运营单位应依法在厦门市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经营无违法违规记录。2.集聚区管理制度完善,有管理机构或组织,为入驻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较为健全的网络、金融、技术、广告等各项专业配套服务,对电子商务企业发展起到孵化与促进作用。3.能组织、督促集聚区内企业按规定报送相关数据,做好行业统计工作。 (三)申报材料(一式3份)1.集聚区运营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内容:一是集聚区运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二是集聚区已经具备的条件和基础,包括集聚区建设情况、范围、规划、管理机构、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