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行政复议制度课堂设计:本章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和有关行政复议法的基本理论,对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作了系统阐述。由于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诉讼制度都是对受到违法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的制度,所以在学习过程中可以将本章的有关内容与行政诉讼法的相关内容加以对照,以加深理解,其重点是要理解和掌握行政复议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受案范围、管辖以及行政复议所要遵循的程序。第一节 行 政 复 议 概 述一、行政复议的概念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有行政职权的机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受理机关以法定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法律制度。对此概念,我们必须明确以下几点:首先,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只有行政相对人以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理由提起复议申请,才有复议机关对此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行为。如果没有相对人的申请,行政复议也就不可能启动运行。当然,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也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