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公司、员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二、本规定适用于五九集团公司全体员工。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四、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劳动合同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厅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以书面形式订立。 六、劳动合同的分类。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七、劳动合同的签订。(一)员工由企业部(人力资源室)招聘,保卫部门审查,经体检、安监部门培训合格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企业部签订劳动合同。(二)员工试用期自录用之日开始计算,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三)劳动合同经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员工本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生效时间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间或约定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