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岗位职责十、主任职责主任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和行政负责人。主任在上级党支部、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本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决策和统一指挥。对上级承担学校管理的全部责任,对外代表学校。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党政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和指示。2、对学校工作全面规划,统一安排,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全校工作计划,审批各处室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总结,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并向上级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3、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工作。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检查教学,总结经验,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坚持按教学规律办事,不断推进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上新台阶。4、领导、组织学校的思想教育工作,研究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规律,重视和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建设良好的育人环境。5、领导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督促有关方面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文娱、体育活动。6、负责教职工的聘任、调配和管理;提议任免学校的中层行政干部,决定学校内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7、关心群众工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