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二次除锈通用工艺规范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CB 3230-85船体二次除锈评定等级标准中对船舶二次除锈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船舶二次除锈的施工前准备、人员、工艺要求、工艺过程、安全和检验。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钢质船舶。海洋构造物亦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CB3230-85 船体二次除锈评定等级ISO8501-1 未涂装钢材及全部清除过原有涂层后钢材锈蚀等级和表面处理等级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 钢材表面预处理船舶建造用的钢板、型材在下料加工前,采用机械或化学的方法清除其表面的氧化皮、锈蚀及其它污染,及时喷涂一度车间底漆的工艺过程。3.2 二次除锈船舶建造用的钢材经一次表面预处理并涂上一层车间底漆后,经划线、落料、加工、装配、焊接等工序组装成分段或区域,由于焊接缝、切割边、机械碰撞漆膜被破坏或因分段建造后存放周期长,导致钢材表面重新锈蚀及其它污物,都需要对钢材表面再一次处理,并达到一定等级标准的工艺过程。4 施工前准备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