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三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公开招标招标文件文件编号:LFJFZC-2018-056采 购 人:三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 二0一八年十二月三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16-8118818- 1 -目 录一、招标公告二、综合说明三、投标须知四、工作范围及要求五、合同主要条款六、评分标准与定标原则七、投标文件格式三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16-8118818- 2 -第 1 部分 招
2、标公告三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公开招标公告采购人名称:三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西环路 132 号采购人联系方式:张玉兴 15175690115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泃阳镇定福庄村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海燕 17731607168采购预算金额:249.24 万元采购主要用途: 结合国家、河北省、廊坊市和三河等相关规划要求,结合三河市实际需求,以及河北省“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编制三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不接受联合体投
3、标。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
4、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证照);(2)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企业不能够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其它的财务状况证明);(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个月内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个月内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据;(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5、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个月内任意 1 月委托代理人在本公司缴纳且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养三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16-8118818- 3 -老保险缴费清单或个人缴费证明。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12-10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12-14时刻说明:2018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
6、节假日除外)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1 月 3 日下午 14 时 00 分开标时间:2019 年 1 月 3 日下午 14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服务区域:规划场地位于三河市泃阳城区,泃河周边小区。规划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三河市城乡规划确定的规划城市建成区,面积为 35.9 平方千米。这一层次的规划深度达到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总体规划深度。第二个层次为重点建设区域的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深度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详细规划深度。规划范围南起铁路,北至京秦高速,东起东环路,西至绿带东路,规划面积 22.18 平方公里。评分办法:综
7、合评分法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要求传真电话:0316-8118818受理质疑电话:0316-8118818备注:1、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标书(见附件)。 2、采购文件质疑期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16-8118818- 4 -第二部分 综合说明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三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三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合格的中标单位。一、招标
8、文件编号:LFJFZC-2018-056二、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本文件第四部分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四、服务区域:规划场地位于三河市泃阳城区,泃河周边小区。规划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三河市城乡规划确定的规划城市建成区,面积为 35.9 平方千米。这一层次的规划深度达到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总体规划深度。第二个层次为重点建设区域的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深度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详细规划深度。规划范围南起铁路,北至京秦高速,东起东环路,西至绿带东路,规划面积 22.18 平方公里。五、服务标准:合格。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9 年 1 月 3 日 14 时 00 分,逾期
9、送达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即开标地点):廊坊市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河市第九中学对面)。八、开标时间:2019 年 1 月 3 日 14 时 00 分。九、有关说明1.投标报价上限:249.24 万元2.报价费用组成:费用应为完成三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服务的所有费用。3.付款方式完成初步方案,支付合同价款的 30%;提交成果,支付到合同价款的 60%;一年后,结清余款40%。4. 投标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5. 本招标文件只适用于本次招标。6.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廊坊建丰工程项
10、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泃阳镇定福庄村 联系方式:张海燕 联系电话:0316-8118818,17731607168三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16-8118818- 5 -第三部分 投 标 须 知一、总 则1.供应商资格凡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承认和履行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2.投标费用2.1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2 供应商可自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采购人准予提供方便,由此所发生的
11、自身费用及第三方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2.3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1.5%计取,由中标人在该项目招标工作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二、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自行承担。4.招标文件的澄清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提交,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4.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电子版形式提供潜在供
12、应商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采购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3 供应商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招标文件的修改5.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5 天,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5.2 供应商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电子版。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16-8118818- 6 -5.3 为
13、使供应商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写6.投标文件的编写参加投标的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本标段工作范围、标准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投标文件。7.编制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7.1 各投标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7.2 除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编写8.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8.1.1 投标承诺书;8.1.2 唱标一览表;8.1.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授权代理人另须单独手
14、持一份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8.1.4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开标时检验汇款凭证原件);8.1.5 供应商资格后审文件;8.1.6 近三年同类业绩一览表;8.1.7 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8.1.8 本项目专业咨询人员一览表;8.1.9 服务方案;8.1.10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8.1.11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9.1 自投标截止日之日起 60 天内有效。9.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各供应商协商延长有效期。10.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10.1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三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廊
15、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16-8118818- 7 -10.2 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10.3 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定为废标。10.4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0.5 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 5 份。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 U 盘一份,并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1. 投标保证金11.1 缴纳金额:叁万元整。11.2 缴纳方式:必须由本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汇款、电子网银形式缴入指定账户,现金或其他缴款方式不予接受。账 号:10
16、1901547919 账户名称: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三河支行;11.3 缴款时间:于 2019 年 1 月 2 日 16 时 00 分前到账。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1.4 缴款注意事项:(1)供应商缴纳保证金时请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名称。(2)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请出示保证金缴纳证明。11.5 在开标现场,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缴纳的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对未按规定数额及时间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代理机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11.6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颁发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11.7 中标供应商的投
17、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要求签署了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11.8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的;四、投标文件递交1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2.1 各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装入同一个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做为骑缝章。三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16-8118818- 8 -12.2 投标文件信袋封条上应写明:采 购 人:三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名称:三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服务标书编号:LFJFZ
18、C-2018-056供应商名称:2019 年 1 月 3 日 14 时 0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启封。12.3 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后果负责。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五、开标、评标、定标1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3.1 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13.1.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3.1.2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未出示有效营业执照或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13.1.3 法人授权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未出示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或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13.1.4 未按招标文
19、件要求密封的;13.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3.2.1 投标文件封面和扉页、唱标一览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书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鉴的;13.2.2 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13.2.3 投标承诺书及唱标一览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3.2.4 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13.2.5 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14.开标14.1 采购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所有供应商必须按时参加,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权
20、。14.2 公开唱标时将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承诺书及唱标一览表”中内容公开。14.3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确三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16-8118818- 9 -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也不退回供应商。14.4 开标程序14.4.1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4.4.2 由供应商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4.4.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4.5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
21、,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14.6 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5.评标委员会与评标15.1 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15.2.评标:评标将在保密状态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分办法,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15.3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15.3.1 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15.3.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15.3.3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可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5.3.4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6.定标16.1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标,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前三家为中标候选人。16.2 依据综合得分高低顺序,采购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律规定执行。如果出现并列综合得分最高,则按报价得分较高的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