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荣二矿科技进步考评奖励管理办法为加快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竞争力,促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营造全员参与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为二矿员工搭建广阔的科技研发平台,鼓励各单位及专业科室广泛开展“四新”和“五小”科技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双鸭山分(子)公司科技进步考评奖励办法,特制定本办法。一、科技进步奖励范围及标准(一)科技进步成果奖励范围:科技研究、管理创新、技术改造、推广引进、“四新”和“五小”成果。(二)奖项1、矿长特别奖:为二矿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实行矿长特奖。在日常工作中,员工(特别是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动脑筋,运用科技手段解决生产难题,提高工作效率的创新发明,实行矿长特别奖(随时奖励)。2、科技进步(管理创新)成果奖3、专利成果奖4、科技进步“五小”成果奖5、科技进步优秀论文(调研报告)奖6、优秀规程(供电报告)、设计评比7、科技进步先进集体奖。8、科技进步先进工作者(标兵)奖二、评审考评标准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