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法热点问题主讲人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胡学相2008年 3月 8日1胡学相 简介v 胡学相,华工大法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硕士生指导组组长,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2讲授提要v 一、十大劳动合同事件透视v 二、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十大新意v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初期在珠三角出现的问题v 四、劳动合同法中的热点问题v (一)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内容v (二)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与处理v (三)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中的问题v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v (五)经济补偿金问题 3劳动合同的十大新意v 1、 明确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 ;v 2、 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v 3
2、、 规范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v 4、 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v 5、限定了违约金条款的适用 v 6、 规定了竞业限制 ;v 7、 适当扩大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 v 8、 规范了劳务派遣 ;v 9、 规范了非全日制用工形式 (短工制) ;v 10、 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成本 。 45珠三角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v 裁人手段更加隐蔽 :1、将 “年龄大、工龄长 ”的员工放到本人 “干不了 ”的岗位上 ;2、通过劳动派遣,公司卸包袱 ;3、将 “不听话 ”的员工放到 “不愿干 ”的岗位上 ;4、工厂转移地方 ;5、宣布工厂停产倒闭 ;6、将公司一些高管职工降职。 6(一 ) 合同的概念与
3、特征v 合同,广义指具有一定权利、义务约定的调整社会关系的协议。狭义的合同指规范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协议。v 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的多样性2.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v 缔约各方地位平等,他们之间不存在一方高于一方的情形,也不存在命令与服从的关系。3.缔约的自愿性v 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当事人以外的他人不得对当事人缔约进行非法干预。 74.意思表示的协商一致性v 合同,顾名思义,这里的 “合 ”是指磨合、协商的含义,这里的 “同 ”是指双方的意识表示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但是,如果出现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情形,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消。5.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v 依法成立的合同,与法律一样,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在国外,合同被当成为 “小法律 ”。一方当事人不能凭单方面的意愿随便变更和解除,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和其它法律责任。 89(二)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第 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地位平等,不得以强欺弱,以上压下,签定 “霸王合同 ”。合同主体平等地受法律保护。自愿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从事合同活动时,能充分、自主地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劳动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所以,签定合同只能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