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市重点实验室项目申请指南一、审批内容以培养人才、开展基础研究、支撑产业和社会发展为目标,对组建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和提升现有重点实验室能力予以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民生科技。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深圳分室,以及提升现有重点实验室能力可以不受上述领域限制。二、设定依据(一)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7月22日;(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4195号;(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4205号;(四)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8200号;(五)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180号;(六)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238号;(七)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240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