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绩效考核标准SYS 【2014】002一、目的为完善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有效、合理、健全的激励机制,提高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的配合与协作能力,提升团队凝聚力,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1、适用于公司所有职能部门;2、新成立的部门同样适用规则,具体考核指标根据性质另订。三、考核周期具体周期细则参考SYS 【2013】001文年度考核制度执行。四、考核指标详见附表1附表3。五、考核说明1、部门绩效考核以单独的职能部门作为单位进行考评,列为绩效考核必考项目之一,占半年度绩效考核权重的30%;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团队协作、工作态度等三方面,所占权重分别为:70%、15%、15%;3、考评人组成为本部门、总经办、其他部门(取2个)三类,所占权重分别为20%、30%、25%(2)。主要由部门第一负责人执行考评,部门职员有发言权与建议权;4、考核标准及分数:每项最高分为权重栏中相对应的百分比所对应的数值,按实计分;5、行政人事部、财务部、材料设备部、策划部、预算部等部门为职能型部门;综合管理部、开发部、工程部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