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和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东台市人民政府与你本人(本状担责方)签订农村片区、镇工业片区、镇部门工作分管领导人,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一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状,藉以明确你2014年度所担安全生产领导工作责任。 一、本状担责方2014年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 在担责方所辖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单位(以下称“下属单位”)领域:1、不发生人员因工死亡事故、重伤3人以上的群体性工伤事故:2、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设备事故、爆炸事故;3、不发生10人以上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4、不发生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水上交通事故:5、不发生其他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因事故引发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二、本状担责方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要求 L、全面履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职责。督促下属单位在所辖领域内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接受镇政府(及其有关机构)的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和监督,按规定要求完成指派的工作情况上报、调查结果、安全生产问题上报等工作,及时检查其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