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政办发20101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99号),设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划入的职责1、将原市经济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乡镇企业局(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