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有效激励各业务部门开发业务的潜力,根据公司现状并结合集团相关管理办法,拟对原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第二条:本次修订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指导思想是:实行部门管理目标考核,激励业务开发;区别对待业务类型,扶持薄弱专业与区域;向长期出差和环境艰苦地区的业务倾斜。第二章:部门类型及考核原则第三条:部门类型按照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方案,公司机构设置设行政型职能部门、业务开发型职能部门、事业部(含新组建新业务事业部)、分公司、业务部门五类,第四条:考核原则(一)行政型职能部门行政型职能部门包括行政部、人力资源部、风险控制及技术支持部,上述三职能部门拟原则上采用集团现行职能部门考核办法,并适当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局部修改,保持与集团职能部门的一致性。(二)业务开发型职能部门市场研发部为业务开发型职能部门。对公司市场研发部,将采用两种考核机制,即单纯行政类工作人员采用与行政性职能部门类似的考核机制;对业务开发人员采用固定薪酬为主,与开发业绩挂钩的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