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指引 一、依据与适用范围本指引根据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适用于省部产学研结合项目、示范基地、创新平台及科技特派员项目。二、项目验收申请办法项目承担单位用项目申报人帐号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在系统中填报项目验收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认真审核并提交。各级管理部门将对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核批复。说明:管理系统项目验收栏目中有验收申请书和验收书两个子栏目,其中验收申请书是在申请验收阶段填写,项目验收书是验收会议结束后填写。其中,项目验收书可以从系统中导出PDF文件,可将其作为验收申请书在会议验收中使用。三、项目结题验收程序详见附件1。四、验收申请材料的要求(一)申请材料内容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合同书中约定主要技术指标、经济指标、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形式、研发内容和项目总经费预算与支出以及资金分配和配套资金到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