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我国环境执法存在问题的处理对策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生活水平的提高 ,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 就是要在保证经济快速、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本文对环境执法具体实践遇到存在的环境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提高环保执法能力和效率的办法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环境 执法 对策 中图分类号: N945.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the improvement of living standards, the people to the requirements
2、 of environment protection higher, is to secure economic fast and smoothly, healthy developmtion work dynamlaw enforcement met existence of environmental law enforcement of the problems that exist in the proposed some improve environmental law enforcement capability and efficiency to the countermeas
3、ures and suggesti 环境执法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我们必须充分发挥执法机构的执法职能,公众的外部监督 ,企业的内部监督作用,形成相互制衡的三元环境执法监督体系。这既暴露我国当前一些企业管理上的问题,也暴露出环保管理体制上的问题,改革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强化环保监管职能是摆在环保部门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我国环境执法存在问题的处理对策 1.加大环保法制宣传力度。 “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指南,如果不为人知而且也无法为人所知,那么就会成为一纸空话。 ” 因此,要做到既要增强企业事业单位和普通民众的环保意识、环保责任和环保法制观念,又要增强广大环保执法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环保
4、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 必须加大环保法制宣传的力度,这是强化环保执法工作的至关重要的前提条件。毫无疑问,如果环保法律意识和环保责任能够成为扎根于民众内心的观念,领导干部能够真正树立起法律至上的理念,自觉维护环保行政执法,养成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那么,国家颁布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必然能得到切实的贯彻和执行。 2 建立有效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与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机制。环境保护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涉及众多的领域和方面 ,单靠环保部门 “ 包打天下 ” 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必须广泛动员联合各方力量一起来干。但是 ,这也会带来多头执法的弊端 。环境保护执法主体的多元化和规范化建设之间缺乏
5、协调和配套 ,影响了法律效用的发挥。因此 ,要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和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度的规定 ,明确了相近相关部门所负的环保职责 ,重点理顺与计划、经贸、国土资源、农业、建设、林业、工商等部门的关系。环保部门切实履行好环境统一监管职责 ,实行 “ 五统一 ” 制度 ,即统一环境保护法规、统一环境标准、统一环境规划、统一环境监测规范、统一环境保护信息发布;努力争取有关部门支持 ,加强协调配合 ,加强了综合执法。 3 强化环保执法责任制,建立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制度。各级政府部门必须 切实转变观念,去除那种将 “ 发展就是硬道理 ” 庸俗地理解为经济增长就是发展的全部内涵,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对
6、立起来的错误认识,在评定干部政迹方面,不能仅以经济增长数据为标准。应当建立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制度,将领导干部对环保部门的机构建设、人员编制、财政投入等的重视程度作为环保实绩纳入领导干部本人的人事档案,作为评价干部政绩、评定年度考核等级、实行奖惩和干部晋升提拔的依据之一,而且应将各项考核的指标予以量化,使环保实绩考核制度明确、具体、可操作;并且应当在干部晋升提拔中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加强环保实绩考 核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度。 4 规范环境执法行为 ,提高环境执法效率。规范化的环境执法 ,使各步骤不交叉、不重复和相衔接的有序的科学执法 ,是将人为环节减少到最低限度 ,并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共利益
7、和保护相对人利益的高效执法。环境行政主体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都是有限的 ,因此必须规范执法行为 ,提高执法效率。在环境执法实践中着重要做到四个方面 :一是确保环境执法的平等性 ,在执法中要确保做到对任何人一视同仁 :既不能有人在法律之上 ,也不能有人在法律之外。二是确保环境执法的公正性 ,在执法中要严格执行规范的环境执法程序 ,准确地适用 环境法律 ,树立环境行政主体公正无私和秉公办事的形象。三是确保环境执法的合理性 ,将执法行为发生错误的可能性或危险性减少到最低限度 ,正确行使行政权力 ,合理地使用自由裁量权 ,防止、克服部门利益至上和随意扩大、滥用职权的倾向。四是确保环境执法的可接受性
8、 ,应充分注意相对人的态度、意向和对行政行为的理解力 ,从而使行政行为更具有可接受性。环境执法的平等性、公正性、准确性和可接受性 ,减少了行政纠纷和行政行为的反复 ,也有助于环境执法的效率性和效益性的提高。 5.强化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提高环保部门的执法能力。环保法 律的实现虽然不是必然地需要国家强制,但是如果没有强制作为后盾,也很难付诸实施。因此,我国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环保部门的强制执法力度。具体体现为:其一,赋予环保部门查封、冻结、扣押等必要的强制执行权力,使环保执法真正地硬起来。其二,赋予环保部门限期治理决定权。其三,在环境监理队伍的基础上,建立环境警察制度。其四,确立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各级环保部门要变 “ 被动 ” 为 “ 主动 ” ,不仅要“ 站的住 ” ,而且要 “ 顶得住 ” 。要联合电力、公安、司法、金融、工商、水利、铁路等部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拒不执行环保处罚的 企业要限水、限电、限贷、限运,形成一股强大的执法力量,彻底改变环保部门势单力薄、权力有限的现象,真正做到执法必严。 参考文献: 罗国锵周安康宁波 :环保执法的现实障碍及对策构想 .环保局网站 ,2007 年 1 月 易永建 :关于强化环保执法工作的几点思考 以法治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