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气专业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电气专业及其相关部分(摘要) 说明: 第一篇建筑设计1设计基本规定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JGJ37-874.7.1建筑物内的公用厕所、盥洗室、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上述用房不应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配电及变电所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4.8.1管道井三、 在安全、防火和卫生方面互有影响的管道不应敷设在同一竖井内。2室内环境设计2.1热工与节能2.2照明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2.2.1 图书馆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2.2.1的规定。图书馆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 表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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