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业扩部分第一节 业务指引一、 供电局在手里用电业务时应注意核实用户提交的资料,并注意如下事项(一) 核对资料原件用户提供给供电所的资料,应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供电局核对原件后,将原件退回用户。(二) 要求用户确认提供的资料(1) 单位用户:单位用户提交供电局保存的复印资料必须加盖用户单位印章。(2) 非单位用户:非单位用户提交供电局保存的复印资料,供电所应加盖“资料提供印章”。(3) “资料提供印章模式”模式:本材料与原件无异,提供人(三) 核对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代理报装用电业务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供电局核对授权委托书一般应注意三个方面的内容:授权委托的权限、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的期限。(四) 供电局工作人员应审核用户名称、地址、电话等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 术语解释(一) 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物业权属证明材料一般指:房地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含有明确房屋权归属的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