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金融自助服务项目风险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农民金融自助服务项目风险管理,指导和督促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统称县级联社)会同村委会、社区委员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村委会)及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管理员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相关监管政策及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风险,是指项目实施及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风险具体可分为现金风险、操作风险、科技风险、劳务风险、道德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安全保卫风险等方面。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围绕项目实施及日常运行的总体目标,通过严格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和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氛围,建立健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第四条 项目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合规性原则:项目实施和运行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制度办法和操作流程;(二)可控性原则:项目风险应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三)便利性原则:项目推广应按照金融服务全覆盖要求,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