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伊旗金店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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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鄂尔多斯市伊旗金店管理制度一、考勤制度1. 全日工作制。2. 正常工作时间:早班8:00 -19:00半日工作制。 3. 上下班须打考勤卡,忘记打卡必须由本班次领班签字确认,并向业务经 理解释原由。 4. 代他人打卡,发现一次双方各罚款20元,发现两次以上者作辞退处理。5. 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下者,当月第一次扣除薪资50元,第二次*100元,以此类推,当月累计迟到五次以上者,给予辞退;迟到*分以上,迟到、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6. 当月如果迟到3次累计超过5分钟,不做处罚。7. 无故旷工,给予100元/日的经济处罚。8. 员工因突发病情不能上班,必须及时电话请假,事后及时补写请假单,并需执相关医院诊断证明书及病历卡证明(以备查核),谎报一日扣三日薪资。未按规定申请及无法提供附证明者,视同旷工。病假发底薪的60%。9. 一个月内连续请病假达五天以上(含)者,经经理核准后予以办理暂时离职手续。10. 全年病假满十天者,公司可以考虑其身体条件不适合继续留任本职,并规劝其辞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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