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 第9条无须付酬金予管理局成员五摘要:本条例对规划师注册、注册规划师专业事务的纪律管制及有关事宜作出规定。第418章 第24条搜集证据的权力及程序的进行(1)研讯委员会有权(a)聆听、接受及研究证人在宣誓后作出的证供;(b)传召任何其行为是研讯对象的人出席研讯,或传召任何人出席作供或出示任何由他管有的文件或其他物件,并有权盘问该名被传召出席作证的人,或要求他出示任何由他管有的文件或其他物件,但在公正的例外情况下,本段不适用;(c)容许或禁止所有或任何公众人士旁听研讯;(d)容许或禁止新闻界旁听研讯;(e)向被传召出席作证的人,付给研讯委员会认为他因出席作证而支付的合理开支,所付款项由管理局资金拨出。(2)注册主任须签署证人传票。(3)如研讯委员会认为任何问题、文件或其他物件会导致有关的人入罪,该人无须回答该问题或出示该文件或物件。(4)在向研讯委员会作出的证供方面,证人所享有的特权,与他在法庭作供时会享有的相同。(1991年制定)第418章 第25条纪律制裁命令的覆核(1)在研讯委员会就一宗违纪行为完成聆讯,并裁定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