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国际技术转让法第一节 国际技术转让法概述 一、国际技术转让的概念 (一)技术技术一词来源于古希腊文的Techno与Logy两个词,前者的原意是应用于工业的实用科学,后者的原意是系统的学问或理论。技术这个概念发展到现代,所包含的内容相当广泛。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1977年出版的发展中国家许可证贸易指南的解释,技术贸易中的“技术”,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实施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不论这种知识是否体现为一项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或者植物新品种,也不论是否反映在技术情报或技能技巧之中,或反映在专家为设计、安装、建立、维持一个工厂或管理一个工商企业而提供的服务或协助之中。该定义被认为是目前国际社会较为公认的关于“技术”概念的解释。在WIPO关于技术的定义中,作为贸易对象的技术有三个特征:(1)该技术属于工业或商业生产经营领域,具有实用性,是技术思想或理论与具体的解决方案的统一;(2)这种技术必须是以某种形式存在的,如以书面形式存在或存在于人的头脑中,但技术贸易过程中交易并非这些有体的产品或服务,而是生产某种产品的技术或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