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1Q章客户的帐户不是零结余一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显示有关客户的帐户属保证金帐户的注明的主要内容。(第571章第152条)2003年4月1日 2003年第12号法律公告(本为2002年第212号法律公告)第571Q章 第1条(已失时效而略去)第1部导言(已失时效而略去)第571Q章 第2条释义在本规则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外地中介人”(foreign intermediary) 指(a)经营提供财务或投资服务的业务,并就该业务在指明司法管辖区受规管的人;或(b)根据指明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受规管的银行;“有关合约”(relevant contract) 指中介人在经营构成以下受规管活动的任何业务时与其客户或代其客户在香港订立的合约(a)该中介人获发牌或获注册进行的任何受规管活动,而该合约是关乎(i)证券交易(市场合约除外);或(ii)期货合约交易(市场合约除外);或(b)该中介人获发牌进行的杠杆式外汇交易受规管活动,而该合约属杠杆式外汇交易合约;“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