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8I章 商船(海员)(船员舱房)规例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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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8I章 商船(海员)(船员舱房)规例十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第478I章 商船(海员)(船员舱房)规例的主要内容。(6)每间常设医院最少须有一张病是单层。在切实可行范围内,该病的摆放位置,须使人可从的两旁及尾上落。(7)如医院内设有双层病,则上层须属铰链式或属可拆装的。(8)常设医院内的每张病的内里尺寸,最少须足以容纳1.98米乘800毫米的褥。在所有其他方面,常设医院内的病须符合第22条的规定。(9)常设医院内有病放置的任何舱室(在本条中称为“病房”),除非设有空气调节系统或围壁机械通风系统,否则均须安装一具电风扇。(10)病房内所有舷窗及窗口,以及受阳光直接照射的天窗,均须设有帘子或帘幕。(11)每间常设医院即使设有空气调节系统或围壁机械通风系统,仍须额外设有符合第16(5)条规定的天然的进气和排气通风系统,该系统须通往露天地方,并独立于为船舶其他部分而设的通风器。(12)病房内的任何暖气管,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均须安装在尽量远离头的位置。(13)每间常设医院除设有第15条所规定的照明设备外,还须提供一盏能发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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