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电子信息、电力、机械、化工、轻工、纺织、测绘、土地管理、地矿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的通知各县(区)经信委、中小(乡镇)企业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经发局,市各有关部门:根据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的要求,2014年度电子信息、电力、机械、化工、轻工、纺织、测绘、土地管理、地矿工程等综合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资格评审、认定会议和面谈拟于8月份左右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市直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委托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县(区)申报综合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现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资格申报不受户籍、档案、年龄的限制。二、材料报送时间2014年5月15日至7月28日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要求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