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县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创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考评细则考 核方 面项目序号考核检查内容评 分 标 准检查方法基准分自评分考评分(一)组织领导保障措施有力36分1组织机构健全 1、未能成立或及时调整充实平安建设(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扣1分;2、未能下发有关文件明确领导分工与责任的,扣1分;3、对创建工作未确定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含联络员)负责的,扣1分。听取汇报、查看文件、资料32工作部署落实 1、未能把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未能亲自抓,分管领导未能具体抓,每年研究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少于四次以上的,扣2分;2、未制定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年度工作计划的,扣2分;3、未能把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实绩列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的,扣1分;4、未能把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述职内容的,扣1分;5、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综治第一责任人,未能把综治责任书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科室和基层单位,并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