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纪委工作在国有企业中的重要作用 【摘要】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经济和国内经济的双重环境下,如何围绕企业经济建设中心,推进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如何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必然对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新的挑战。本文主要阐述了纪检监察工作对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纪检监察 国有企业 党风廉政建设 一、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几十年的探索、实践,国有企业的管理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党建和党内监督在国有企业的管理架构中均有设置,其中的纪检机构作为党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机
2、构设置、工作职责、人员配备等逐步明确、落实,在履行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企业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同时,在国有企业的管理、决策、内部监督、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 作用。从国有企业监管的实践看,纪检监察部门在企业内控体系里发挥的作用也是明显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在承担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监督责任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一 1、力度不够。尽管绝大多数国有企业设有纪检机构,但出于经营成本的考虑。部分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属于兼职。主要工作岗位并非纪检监察。纪检监察工作机构甚至与其它职能
3、部门合署办公。这种情况的长期存在有国有企业改革探索的历史原因。但更多的是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需要提高的问题,直接造成国有企业的 纪检监察工作在企业内部管理中的定位不清,反腐倡廉和保障作用的力度不够。 2、抓手不多。国有企业的中心任务是创造并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其它工作都要围绕生产经营展开,纪检机构在其中主要是保障、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合法利益不受损失、员工廉洁从业等。发挥上述作用需要纪检机构能够参与到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以及决策中,但现实中,很多国企的纪检机构发挥的大多是 “ 事后诸葛亮 ” 的作用。国有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法律地位在企业法中早已明确,党委的核心作用也在党章里
4、有具体规定,但至今没有国有企业纪检机构的工作 条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的抓手少、切入点不清。 3、作用不实。由于力度不够、工作抓手不多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实的问题。党员党纪教育、管理如何真正挺在前面?对党员领导人员行使权力监督如何开展、内部监督如何保障、何时介入、介入多深、有无依据介入?是否有干涉正常业务经营之嫌?这些问题往往困扰着国企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可能会畏手畏脚,拿捏不准,因此多数情况下停留在传达上级文件多、创新工作少,部署工作多、监督检查少,事后检查多、过程监督少的层面,体现在党员 党纪教育滞后、党员领导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虚化、企业
5、的反腐倡廉工作的效果不实、有限,与上级的工作要求还有距离。 二、探索改革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机制 解决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抓手不多、作用不实等长期存在的问题,有效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精神,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从以下几方面探索改革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机制。 1、纪检监察与企业监事融合的工作机制。在工作机构上,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室可以作为企业监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通过办理企业监事会的日常事务,达到国有企业纪检机构与监事会工作的无缝对接,从而建立起纪检监察与企业监事融合的工作机制,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监督、考核等领域
6、的前移、延伸和过程监督。 2、纪检监察与企业法律事务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企,进一步发挥企业总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经营。落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可以探索纪检监察与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机构合署,建立纪检监察与企业法律事务融合的工作机制,实现纪检监察工作 在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经营领域的结合和法律监督。 三、履行监督责任必须落实保障机制 纪检机构在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中要履行好监督责任。除了要探索改革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机制,还必须在法律和制度层面、队伍建设等方面落实保障机制。 1、完善法制,依法落实监督责任。尽快推动
7、国有企业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制度化建设。规范制定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条例,明确国有企业纪检机构在国有企业里的法律地位、职责范围、工作方式、领导体制等,解决国有企业纪 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 力度不够 ” 的问题。 2、形成合力。提升内部监督效果。国务院和省级国资监管部门应根据指导意见的精神,制定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指导意见,整合内部监督机构,有效参与国有企业 “ 三重一大 ” 事项决策过程。在法律、法规许可的前提下。允许、鼓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合署内部监督机构,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实现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机制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预决算、考核
8、等全领域、各环节的有效介入、前置介入。解决国有企业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 抓手不多 ” 、 “ 作用不实 ” 的问题。 3、建好队伍,推 进人才强企战略。一是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人员的培养选拔和队伍建设。在职责明确的前提下,建立纪检监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在履职待遇、职业规划等方面给予鼓励,建立、造就一支原则性强、作风好、素质高、业务精、敢碰硬的内部监管队伍。保证企业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实现。二是强化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质。一方面,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纪检机构应加强对所属企业纪检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经常性的培训制度和培训考核机制,不断提高纪检人员的业务知识层次;另一方面,国有企业自身应把纪检 以及其他内部监督人员的统筹培训列入员工培训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高、改善企业内部监督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知识结构。以适应新时期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工作的需要。 总之,新常态已经成为未来几年内我国经济发展的新态势,传统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弊端逐步暴露出来。现如今的管理必须更加严谨,要健全监察机制,完善政策体系,不断提高纪检人员的综合素质,创新工作方法,并提高纪 ?z 监察部门在法人中的地位,营造良好的纪检监察氛围,促进国有企业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