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教督20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发20077号文件提出的“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的督导检查,建立对学校体育的专项督导制度”的要求,我部在认真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对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点是教育管理、条件保障、评价机制和学生体质状况四个方面。各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要根据指标体系,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综合性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督导检查要严格程序,重在自查整改,提高督导评估的实效性。要落实限期整改、结果公报和问责奖惩等制度。督导结果要向社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