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京财经大学 科技楼能效测评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NCZB20170608-服务 124 招标人(章):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时间: 2017 年 6 月 8 日 前 附 表 项目名称 科技楼能效测评项目 项目地点 南京财经大学 福建路 校区 项目负责人 秦 老师 联系电话 13851688983 项目承办单位 基建处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 确定 科技楼能效测评项目 供应商 付款方式 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的 科技楼建筑能效测评 报告(一式六套) 及质监备案所需的能效测评各项材料 并 通过招标人验收后 ,一次性全部支付费用。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 , 中标人 在 25
2、个日历日 内完成。 投标文件份数 一套正本四套副本。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暂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后,中标人按照如下信息直接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 元整 。 南京财经大学开户行信息: 户名:南京财经大学 账号: 4301011219100159523 开户银行:工行察哈尔路支行 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履约结束且无履约争议的 2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赶上假期,时间往后顺延) 。 标书工本费 凡参加投标的单位需交纳标书工本费 、议标评标费等合计人民币 贰 佰元整(¥: 200 元),此款不退还,本校开具正规收据。 招标技术答疑、看现场 联系人: 秦 老师 联系电话: 1385
3、1688983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至: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 3 号,行政楼 405 室 接收人: 孙老师 联系电话: 8671857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7 年 7 月 17 日 上 午 9: 00-11: 00(北京时间),其余时间恕不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7月 17日 上 午 11 时整 (北京时间) 。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60 个日历日内有效 评 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南京财经大学 科技楼能效测评项目 招标文件 南京财经大 学 科技楼能效测评项目 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 NCZB20170608-服务 124), 本次招标由
4、学校招投标中心统一组织,学校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将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请各投标人积极配合,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精心做好相应工作。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 本招标文件仅适合于本次一个标段招标。 2、投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费用。 3、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认为接受 本 招标文 件的条件和规定。 二、项目描述: 科技楼位于铁路北街 128 号,总建筑面积 65212 米 2,其中地上面积 47610 米 2,地下建筑面积 17620米 2,建筑总高度 79 米。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 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准 要求 提供 符
5、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的科技楼建筑能效测评报告(一式六套)及质监备案所需的能效测评各项材料 。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 关证照。 2、 投标人 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认定 的 筑能效测评综合一级资质证书 。 3、 投标人具有 建筑能效测评 的经历和业绩(须提供 2014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4、投标人 取得计量认证( CMC)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
6、AS)实验室认可的资质证书 。 5、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 2017 年 4 月 2017 年 6 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 2014 年 1 月 1 日之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本项目资质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合法经营,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校园内的一切活动须服从学校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2、投标人独立承担经营活
7、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工商、物价、税收、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3、中标候选人由本校评标小组确定。 4、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未能中标的,本校对其原因不作专门解释。 5、 验收标准 :提供的测评报告须符合 DGJ32/TJ135-2012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 6、 提供成果:建筑能效测评报告 (一式六套) 及质监备案验收所需的能效测评各项材料。 7、投标人独立承担 测评 人员的安全责任,如发生意外,全部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8、在本校有不良投标 或 经营记录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 1、招 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资质要求、项目描述、投标人须知、评标
8、办法、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投标报价函(参考格式)、评分索引表、资质索引表等有关资料组成,投标人必须按照此文件要求规范地编制和投递投标书,否则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投标人被视为熟悉 项目 所在地以及履 行合同的有关情况包括涉及本项目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共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此进行描述。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义,可以在投标截止十个日历日前以信函、传真等书面方式通知到招标人,招标人以书面的方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将答复内容分发给其他投标人。 3、投标报价的说明: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项目描述”的内容,按要求一次性报出含 所有人
9、力、材料、设备、器具及耗材成本,管理费 、利润、税金、风险费用以及其它费用 等的综合单价及总价,其他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招标人不再另付其他任何费用。 六、评标办法 1、投标文件的审查: ( 1)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2)投标文件在出现非实质性错误情况下,按下列原则处理: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 ;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 3)评标小组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清楚或记算明显有错的投标人进行询标,但投标人不得修改文件实质性内容或超越询问范围答复。 2、废标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 之一判为废标: ( 1)以他人名义投
10、标、串标、投标资料弄虚作假或对招标单位行贿。 ( 2)投标人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 3)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做出响应。 ( 4)投标文件未经法人签署或加盖企业印章。 ( 5)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预算。 ( 6)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 4、评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在学校纪检、审计部门监督下进行,本着“公平、公正、科学、竞争”的原则认真评议后确定中标人,对未中标人的未中标原因不作解释。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打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 人。 评分规则: ( 1)报价( 85 分):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 *85,满足招标文件
11、要求的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2)投标人资信状况( 3 分):有开户行或权威评定机构出具的资信、信用证明的得 1-3 分;没有的不得分。 ( 3)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 12 分): 2014 年 1 月 1 日之后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实施的成功案例且单个合同总价不低于 10 万元(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供客户的联系方式;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的,一个案例得 3 分,最多得 12 分;没有的不得分。 七、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组成及顺序: ( 1) 投标报价函: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及报价表(见附件一)。 ( 2) 评分索引表及资质索引表:
12、表格中针对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的评分项,投标人依次列明与评分项 /得分点相对应的投标文件页码(见附件二);表格中针对招标文件中需要审查的资质文件,投标人依次列明与资质文件项相对应的投标文件页码(见附件二)。 ( 3) 投标人资格证明: 投标人与项目经理的 法人授权书、身份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有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可视为原件)、 建筑能效测评机构 资质证书、 计量认证( CMC)和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实验室认可的资质证书 、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或三证合一) 等(提供复印件,原件 备查)。 ( 4) 投标人能力证明: 2014 年 1 月
13、1 日之后的 建筑能效测评 业绩 (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 5) 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和提供的材料 。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必须修改时应有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2、招标文件的领取和投标文件的投递 投标文件应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包封应写明项目名称、招投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 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和投标人公章,注明开标前不得开封,包封的粘缝全都用封签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投标截止时间后恕不再接受投标人投递标书。 八、投标人承诺对如下内容已完全理解 1、中标人由本校评标小组综合评分确定。 2、最 低 报价不作为
14、中标的唯一条件。 3、投标人保证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明确指定的要求执行。 4、如因招标人原因造成项目调整的,应以招标人的书面确认书为准。 5、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充分理解,并承诺一经中标即严格执行,认同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有 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主要条款 同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参考版本) 项目名称 : 委托方(甲方) : 受托方(乙方) : 签订时间 : 签订地点 : 有效期限 : 7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15、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 乙方就 项目进行 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 在真实、充分 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 技术服务的目标: 。 2. 技术服务的内容 : 。 8 3. 技术服务的方式: 。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 2.技术服务期限 : ; 3.技术服务进度: ; 4.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 5. 技术服务质量期限
16、要求: 。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 甲方应当向乙方 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 提供技术资料: ( 1) ; ( 2) ; ( 3) ; ( 4) ; 2. 提供工作条件: ( 1) ; ( 2) ; ( 3) ; ( 4) 。 3. 其他: 。 4. 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 2 技术服务费由甲方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 1) ; ( 2) ; 9 ( 3)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 账号 为: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 第五条
17、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涉密人员范围: 3. 保密期限: 4. 泄密责任: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涉密人员范围: 3. 保密期限: 4. 泄密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 1) ; ( 2) ; ( 3) ; ( 4) 。 第七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18、: 2.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10 3.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 收方法: 4. 收的时间和地点: 。 第八条 双方确定: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 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 、双 )方所有。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 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双)方所有。 第九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 2. ;3.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发生不可抗力 ; 2. ; 3. 。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 行本合同 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