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渊源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渊源。为了方便考生的复习,提高复习效率,以较短的时间取得更好的复习效果,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整理出一些重点知识点的讲义,供需要的考生参考。本文重点讲述法的渊源。精彩链接: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分类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法的效力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点:法律推理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知识点:法的价值(一)法的渊源1.法的渊源含义 (1)实质意义法的渊源,指法的内容的,如法渊源于经济或经济关系。 (2)形式意义法的渊源,指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也就是法的效力渊源,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的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 (3)在我国,对法的渊源的理解,一般指效力意义上的渊源,主要是各种制定法。 2.法的渊源的分类 (1)根据法的渊源的载体形式: 成文法渊源:表现为规范化的成文形式的制定法等。 不成文法渊源:不表现为文字形式的或虽有文字形式但却不具有规范化成文形式的法。 (2)从法的渊源与法规范关系的角度: 直接渊源:制定法等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