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99盈钱包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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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 “幸福 99” 盈钱包银行理财计划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 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1、本产品 属于开放式 保证收益 型 ,投资类型属于债券 投资型 , 理财期限为 10年, 产品成立日为 2015年 1月 20日,产品到期日为 2025年 1月 20日。 产品存续期内(不含投资封闭期)每个工作日 9: 00-16:30开放申购和赎回交易, 投资封闭期内(自 2015年 1月 20日起至 2015年 1月 22日止) 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本理财产品收益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 杭州银行将根据 市场利 率的变化及

2、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计算 并公布产品保证的理财收益率及适用期间。产品的 内部风险评级结果为 R1,适合经销售银行评估为保守型、 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 的个人投资者。 2、本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证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3、投资者应特别注意本产品的流动性风险: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遇大额赎回时,杭州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此风险为本产品的固有风险,敬请 客户做好相应准备。 4、 在您签 约购买本理财产品前, 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提示书 、

3、 本产品的产品说明书 、“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协议书、“幸福 99”银行理财计划客 户权益须知 的全部内容, 这些销售文件将共同构成客户与发行银行之间的理财交易合同,同时您还应 向 销售银行详细 了解本产品的 产品特性、资金投向及投资组合安排、风险揭示内容及风险管控措施等内容,并根据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确认是否适合购买本产品,如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过有效期(超过一年),或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在认购前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 力评估。 风险提示方: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确认栏 本人经杭州银行评估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客户填写): 保守型 稳健型 平衡型 成长型 进取

4、型 本人同时确认如下(客户需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 “本人已经阅读 本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和产品说明书 ,愿意承担 投资 风险。”) : 确认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本风险揭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杭州银行留存,一份由客户留存。) - 2 - “幸福 99” 盈钱包 银行理财计划 产品 说明书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幸福 99” 盈钱包 银行理财计划 产品简称 盈钱包 产品 编号 YQB001 备案登记编码 C1092015000031 适用客户 本产品面向普通客户发售,适合经销售银行评估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投资者。 产品名义投资期限 本理财产品将持续

5、运作,期限为 10年(实际产品期限将受限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债券 投资类 收益类型 保 证 收益型 拟销售地区 全国 销售渠道 杭州银行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 及 手机银行 。 产品认购期 2015 年 1 月 15 日起至 2015 年 1 月 19 日止。产品认购期内不接受赎回申请。 产品成 立日 2015 年 1 月 20 日,本理财产品自该日起计算收益。 投资封闭期 自 2015 年 1 月 20 日起至 2015年 1月 22日止。投资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杭州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封闭期。 产品到期日 2025 年 1 月 20 日 产品开放期

6、 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除投资封闭期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之外的工作日为产品交易日,即开放本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的产品开放期。 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杭州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变化暂停本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将通过杭州银行网站( )发布。 申购 /赎回时间 本理财产品交易时段为杭州银行业务处理系统记录的每个产品交易日 9: 00 起至16: 30 止。 其余时间(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为预受理。 收益计算方式 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每日计算收益。 产品规模 1、 本理财产品最低发行量 1 亿元。 2、 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为 200 亿元,若产品募集金额超出规模上限杭州银行有权

7、暂停接受认购或申购申请。 3、 杭州银行有权对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进行调整。 本金及理财收益 本理财产品 保证 本金安全, 并保证客户获得银行公布的理财收益率 。 收益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产品投资封 闭期内的理财收益率为 3.00%。 提前终止 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杭州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产品费用 本理财产品 不收取 固定管理费 和托管费, 理财资产运作实际收益率 超过理财收益率部分的收益作为银行的 浮动 管理费。 - 3 - 销售规则 1、 按 1 份 /元 的价格认购 本理财产品 , 客户首次购买的最低金额为 5 万元,超出部分应为 1000 元的整数倍。 2、单户最低存续份额为

8、 5 万 份,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 1000 元,超出部分应为 1000元的整数倍。 3、单户认购、申购金额不设上限,但杭州银行有权拒绝超过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部分的申购申 请。 4、单户单日赎回份额 不得超过 20000 万份 , 对于大于 20000 万份的赎回申请,杭州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 客户可选择全额或部分赎回,部分赎回后客户持有本理财产品的实时余额不得低于 5 万 份。 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理财产品当日净申购额或净赎回额超过本理财产品上一交易日产品余额 15%时, 杭州银行有权 暂停接受申购或赎回申请,并最迟于下一工作日通过杭州银行网站( )进行公告。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

9、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二、 释义 (一)产品认购:指在产品认购期内,客户根 据 理财计划交易合同 相关约定申请购买本理财产品份额的行为。 (二)产品申购:指在产品存续期内且投资封闭期结束后,客户根据 理财计划交易合同 相关约定申请购买本理财产品份额的行为。 (三)产品赎回:指在产品存续期内且投资封闭期结束后,理财产品份额持有人根据 理财计划交易合同 相关约定 赎 回已 持有 的本理财产品份额的行为。 (四)收益支付 日:指杭州 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日期,本产品的收益支付 日为每月 15 日。 若收益支付日逢假期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适用假期:中国公众假期) (五 )提前终止:杭州银行

10、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第八部 分“产品的提前终止”可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若发生提前终止,则提前终止日为产品实际到期日。 (六 )理财 收益率 : 指 杭州银行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化及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计算并公布的 保证 收益率 , 以年 收益率表示, 换算为日收益率时,按年收益率除以 365 计算(即使当年 2 月份为 29 天亦是如此)。 (七 )工作日:是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八)当日净申购额:指 截止产品交易日当日 16: 30, 在 当日 申购金额大于当日赎回金额的情况下,当日申购金额减去当日赎回金额后的余额。 (九)当日净赎回额:指 截止产品交易日当日 16: 30, 在

11、当日赎回金额大于当日申购金额的情况下,当日赎回金额减去当日申购金额后的余额。 (十) 产品托管人:指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按约履行 本 产品托管义务,托管本理财产品理财资金及其所投资的资产 。 (十 一 )销售银行:指直销银行和代销银行。直销银行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产品无代销银行。 - 4 - 三、产品风险评级 杭州银行自行开发的理财产品按照风险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极低风险( R1)、低风险( R2)、中等风险( R3)、较高风险( R4)和高风险( R5)五个级别。本理财产品经杭州银行理财产品内部评级, 产品风险 评级: R1。 产品风险评级由杭州银行根据产品

12、投资对象、实际的风险控制情况、投资运作情况等合理确定。根据杭州银行内部风险评级标准,本产品的风险等级为 R1。该评级仅是杭州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四、投资 管理 (一) 投资范围及投资 比例 本产品为债券投资型,产品由杭州银行负责投资管理,募集资金由杭州银行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次级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同业拆借 、同业存放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投资比例如下: 标的资产 投资比例 同业存放及其他资产 不低于 70% 债券投资 不高于 30% 上述投资比例可在( 10%,

13、 +10%)的区间内浮动,由杭州银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因市场变化导致投资比例超出该范围,杭州银行将在网站和网点对具体调整情况进行公告。 (二)投资策略 产品采用稳健的投资策略,注重流动性管理和投资的安全性,并追求适度的投资收益。 五、 本金及理财收益 (一)本金及理财收益说明 1、 理财本金 R1 R2 R3 R4 R5 风险程度 - 5 - 本产品保证本金安全。 2、 理财收益计算 方式 本产品 保证客户获得银行公布的理财收益率 , 产品存续期间, 每日 按照当日适用的理财收益率 计算理财收益,每月支付收益(客户每日的理财收益在支付前不计付利息,也不转换为理财产品份额) ,收益支付 日为每

14、月 15 日。若收益支付日逢假期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适用假期:中国公众假期) 理财收益率的 测算方法 及测算依据 如下: 理财收益率理财年化投资收益率产品管理费率 其中,理财年化投资收益率 =资产组合年化收益率产品托管费率 资产组合年化收益率 =资产组合日投资收益日均理财产品余额 365 资金成本与收益测算列表如下: 项目 金钱包( B 款) 资产配置 余额(万元) 余额占比 期限 资产收益率 预期收益率( %) 债券 类资产 投资 3000 30.00% 一月 3.50% 1.05% 同业存放 及其他资产 7000 70.00% 一年 4.00% 2.80% 资产组合年化收益率 1000

15、0 100.00% 3.85% 托管费率 0.025% 理财年化投资收益率 3.825% 以上测算仅为资产组合在指定期间的业绩表现,不代表未来,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最终产品实际收益率的支付依据 。 产品实际收益将根据合同所承诺的理财收益率支付,剩余部分银行将按管理费收取。 3、客户 理财收益测算方法及测算依据 客户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客户上一日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客户当日申购理财产品份额(杭州银行已确认的交易时段申购份额)客户当日赎回理财产品份额(杭州银行已确认的交易时段赎回份额) 客户当日理财收益客户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当日理财收益率 /365 客户总收益自理财产品申购确认日(或产品成立日)

16、当日(含当日)起至赎回确认日或理财产品到期日(提前终止日)(不含当日)止期间相应客户理财收益总和 其 中,客户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以杭州银行理财系统完成当日清算后记录的份额为准;客户当日理财收益计算结果按去尾法保留两位小数;客户每日理财收益不计复利。 4、测算示例(下列示例均采用假设数据,仅为举例之用,不代表客户实际可获得的收益,也不作为最终收益的计算依据) ( 1)客户当日持有理财产品 5 万份,若当日理财收益率为 3.50%,则该客户的当日理财收益为: 50,000 3.50%/365=4.79 元 ( 2)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 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

17、慎投资。 5、信息公告方式 杭 州银行将在 产品存续期内 内在杭州银行网站( ) 及时公布 产品保证的理财收益率及适用期间 。 (二)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 6 - 1、理财产品收益结转,提前终止的本金及收益支付 ( 1)若客户未赎回理财产品,杭州银行 每月于收益支付 日 (每月 15 日)为客户计算 上一收益支付日(含)至本收益支付日(不含)的 理财收益,并于收益支付日后 1 个工作日内划转理财收益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若收 益支付日逢假期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适用假期:中国公众假期) ( 2)若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杭州银行将客户在提前终止日所持有的 产品份额对应的本金与理财收益于提前终止日后

18、的 1 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 2、理财产品赎回时的本金及收益支付: ( 1)全部赎回时的本金及收益支付:客户申请全部赎回理财产品时,杭州银行在赎回确定日当日将客户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本金划转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客户申请全部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理财收益将于赎回确定日后第一个收益支付日(赎回确定日为收益支付日的则为当日)后的 1 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客户当日全部赎回的理财资金对应的理财收益于赎回当日起不计利息,亦不自动续作投资。 ( 2)部分赎回时的本金及收益支付:客户申请部分赎回理财产品时,杭州银行在赎回确定日当日将客户申请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本金划转至客

19、户指定理财账户。客户申请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理财收益将于赎回确定日后第一个收益支付日(赎回确定日为收益支付日的则为当日)后的 1 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客户当日部分赎回的理财资金对应的理财收益于赎回当日起不计利息,亦不自动续作投资。部分赎回后客户持有本理财产品的实时余额不得低于 5 万份 。 示例: a、假设客户持有理财产品 20 万份,若客户在某一交易日申请赎回 5 万份,则赎 回确定日当日,银行将5 万元本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所赎回的 5 万份对应的理财收益则在赎回确定日后第一个收益支付日(赎回确定日为收益支付日的则为当日)后的 1 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该部

20、分收益( 5 万份对应的收益)只计算到赎回确定日(不含当日)。 b、假设客户持有理财产品 5 万 份,若客户在某一交易日申请赎回 ,因本理财产品的实时余额不得低于 5 万份,故客户只能选择全额赎回。 银行在赎回确定日当日将客户持有的 5 万 份理财产品对应的本金全部划转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所赎回的 5 万 份对应的理财收益则在赎回确定日后第一个收益支 付日(赎回确定日为收益支付日的则为当日)后的 1 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该部分收益( 5 万 份对应的收益)只计算到赎回确定日(不含当日)。 ( 3)理财 账 户销户时的收益支付:客户的理财 账 户销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 9: 00-

21、16: 30,杭州银行即时将该理财 账 户已计提但未支付的本理财产品收益支付给客户,然后对理财 账 户销户处理。 3、理财计划终止或提前终止时,杭州银行将尽快变现非现金类资产,并将变现后的非现金类资产扣除应承担的费用后向本理财产品客户支付。相应的分配方案将通过杭州银行网站( )进行公告。 六、产品认购的业务规则 ( 一 )认购手续 在产品募集期内,客户请带本人身份证件、产品发行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至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或登录杭州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 ( 二 )认购资金的清算 - 7 - 客户认购本理财产品,以其“幸福 99”银行理财计划协议书中指定的杭州银行 结算账户(简称“指定

22、理财账户”)为认购或申购资金的缴款账户和到期或赎回款项 、理财收益 的收款账户;客户在认购期内认购本理财产品时,杭州银行实时 冻结 客户指定理财账户内的认购金额,并于本理财 产品成立日 当日 划至杭州银行指定账户。实际 划款金额为客户认购产品的本金金额,自认购日至划款日之间产生的活期利息留存客户“指定理财账户”内。 七、产品申购及赎回的业务规则 (一)受理时间 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可在杭州银行业务处理系统记录的任一交易日的交易时段内 ( 9: 00 16: 30) 提出申购或赎回本理财产品的申请,申购和赎回申请即时确认和清算。 申购当日即可赎回。 若 客户在非交易时段(包括在非产品交易日)内

23、提出申购或赎回本理财产品的申请,申购和赎回申请将在下一产品交易日交易时段内予以确认。非交易时段内的申购或赎回申请可以撤销。 (二)申购 /赎回手续 其 手续同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手续。 (三)申购及赎回份额要求 1、本理财产品首次购买的起点份额为 5 万份,存续份额不得低 于 5 万份;申购 金 额以及赎回份额均需为 1000元 或 1000 份的整数倍; 客户单日单户赎回额不得大于 20000 万份,对于大于 20000 万份的赎回申请,杭州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 若本理财产品净申购额或净赎回额超过本理财产品上一交易日产品余额 15%时,杭州银行有权拒绝申购或赎回申请。客户可选择全额或部分赎回,

24、部分赎回后客户持有本理财产品的实时余额不得低于 5 万份。 2、本理财产品单户认购、申购金额不设上限,但 杭州银行有权拒绝超过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部分的申购申请。 (四)交易时段内申购的扣款 和确定时间 客户在交易时段内提出的申购申请为实时确定及实时扣款(扣款后不再计付扣款资金的活期利息),并实时计入客户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 (五)非交易时段内申购的扣款和确定时间 客户可在非交易时段内申购本产品,杭州银行将实时冻结申购资金。客户非交易时段内申购的份额将在下一交易时段内予以确定、扣款(扣款后不再计付 扣款资金的活期利息)并计入客户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 (六)交易时段内赎回 的确定和到账时间 客

25、户在交易时段内提出的赎回 申请为实时确定,并实时扣减客户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资金到账时间按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第五部分“本金及理财收益”第(二)条“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第 2 款“理财产品赎回时的本金及收益支付”的约定执行。 (七)非交易时段内赎回的确定和到账时间 客户可在非交易时段内赎回本产品,杭州银行将实时锁定赎回份额,客户非交易时段内赎回的份额将在下一交易时段内予以确定、扣减理财产品份额(锁定期间继续计付理财收益, 从赎回确 定 当日起,赎回部分不再计付理财收益)。资金到账时间按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第五部分“本金及理财收益”第(二)条“本金及 理财收益支付”第 2款“理财产品赎回时的本金及收益

26、支付”的约定执行。 (八) 大额申购与 大额赎回 - 8 - 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理财产品当日 净申购额或 净赎回额超过本理财产品上一交易日产品余额 15%时,即为发生 大额申购或 大额赎回, 杭州银行有权 暂停接受申购或赎回申请,并最迟于下一工作日通过杭州银行网站( )进行公告。 (九)申购限制 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本理财产品实时余额达到理财计划规模上限,杭州银行有权拒绝超过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部分的申购申请。 (十)兑付及税收 1、提前 终止权的行使:本理财产品发生全部提前终止时,杭州银行可以通过公告通知客户全部兑付本理财产品,并按约定将可兑付款项支付给客户。 2、资金清

27、算:理财产品收益支付 日和提前终止日(实际到期日)后一个工作日为资金清算期,该期间不计付利息。 3、税费规定:杭州银行将根据本理财产品的性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对代扣代缴税费的相关规定。在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杭州银行将遵循市场惯例进行操作。 投资于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人自行缴纳。但若根据法令的规定或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命令或要求,银行有义务代扣代缴 客户承担的税费时,银行将进行代扣代缴。 八、产品的提前终止 1、提前终止事项 发生以下事项时,杭州银行可对本理财产品行使全部提前终止权: ( 1)若本理财产品当日规模持续 10 个工作日(含)低于 10000 万元时,银

28、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 2)如因本理财产品资产运作模式等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监管机构的要求等存在冲突导致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止的; ( 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理财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导致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止的; ( 4)因地震、火灾、战争、罢工等不 可抗力因素导致本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止的; ( 5)杭州银行认为应该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其他情况。 2、提前终止的信息公告 如遇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事项,杭州银行将提前 3-10 个工作日通过杭州银行网站( )及时公告相关信息,敬请予以关注。 九 、风险揭示及管控措施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

29、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 一 )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客户只能在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遇大额赎回时 ,杭州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可能影响客户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 9 - 管控措施:此风险为本产品的固有风险,敬请客户做好相应准备。 ( 二 )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产品认购起始日至产品成立日前,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最低发行规模,或因本理财产品资产运作模式等与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监管机构的要求存在冲突,或因国家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发布的通知、决定等导致本理财产品无法按原先约定

30、条件成立,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杭州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杭州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管 控措施:若遇本理财产品不成立,杭州银行将于产品成立日当日通过杭州银行网站( )及时公告相关信息,敬请客户予以关注。 ( 三 )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杭州银行以通过杭州银行网站( )公布本产品信息的方式代替向客户提供账单,客户应根据约定及时登录杭州银行网站( )查询。若因客户未及时通过前述方式查询相关信息,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不能及时了解理财产品 的盈亏状况,并可能将丧失提前退出及再投资的机

31、会,由此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杭州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杭州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杭州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杭州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客户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管控措施:敬请客户按照本说明书有关约定,及时获取本理财产品信息披露。 十、重要提示 (一)本理财产品说明书、 相应风险揭示书、 杭州银行“幸福 99” 银行理财计划 协议书(简称“产品协议书”)、杭州银行“ 幸福 99” 银行 理财 计划客户权益须知 及银行打印、客户签字确认的业务受理单构成杭州银行与客户就客户购买杭州银行“幸福 9

32、9” 盈 钱包银行 理财 计划 事宜的 完整 理财计划交易合同 。 (二)杭州银行将根据本理财产品的性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对代扣代缴税费的相关规定。在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杭州银行将遵循市场惯例进行操作。 (三)本理财产品认购起始日至产品成立日前,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最低发行规模,或因本理财产品资产运作模式等与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监管部门的要求存在冲突,或因国家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发 布的通知、决定等导致本理财产品无法按原先约定条件成立,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杭州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在此情况下,杭州银行有权取消本理财产品的发行或宣

33、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并将已认购资金及按同期银行活期利率计算的利息一并退回客户授权指定账户。取消本理财产品发行或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的公告将在杭州银行网站( )上发布。 (四)杭州银行网站( )为杭州银行公布本理财产品各类信息的唯一指定网站。 杭州银行将在产品存 续期内在每季度的前 5 个工作日内,在杭州银行网站和网点发布产品的 上 季度运行报告。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杭州银行有权通过杭州银行网站( ),对理财产品说明书、相应风险揭示书等的条款进行补充、解释、说明、修改等,以及发布与本理财产品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请客户应定期通过上述相关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更新的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

34、书等自更新日后下一个工作日生效。客户继续申购本理财产品或未全额赎回的,则表明客户认可更新后的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等内容。 (五)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杭州 银行不向客户提供所持有产品估值及对账单。 - 10 - (六)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上涉及的所有时间(如产品交易时段等)均以杭州银行业务处理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七)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杭州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变化暂停本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将通过杭州银行网站( )发布,但因申购申请超过产品规模上限造成的申购暂停情形除外。 (八)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相应风险揭示书、杭州银行“幸福 99” 银行理财计划 协议书(简称“产品协议

35、书”)、杭州银行“幸福 99” 银行 理财 计划客户权益须 知 及银行打印、客户签字确认的业务受理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作为个人资产情况的证明。本理财产品不纳入杭州银行开具存款证明受理产品范围内。 若产品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风险揭示书和产品说明书出现不一致时,优先效力从高到低顺序如下:风险揭示书和产品说明书、协议书、客户权益须知。若经客户签字确认后的业务受理单与协议书不一致时,则以业务受理单内容为准。 (九)本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由杭州银行负责解释。若您对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和、风险揭示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向杭州银行专业理财业务人员或致电 客户服务热线 95398、 400-8888-508。 (十)本理财产品可通过杭州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 (十 一 )本理财产品投诉电话为: 95398、 400-888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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