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9 年全国 青少年 手球传统学校 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中国手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河北省滦南县教育局 三 、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9 年 8 月 18 日至 28 日在河北滦南举行 四 、参加办法 (一 )比赛组别 1、 U18男、女组:( 2001年 1 月 1日以后出生,符合参赛资格的男女学生)。 2 、 U16男、女组:( 2003年 1 月 1日以后出生,符合参赛资格的男女学生)。 3、 U14 男、女组:( 2005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符合参赛资格的男女学生)。 4、 U12 男、女组:( 2007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符合 参赛资格的男女学生
2、)。 5、 U10 男、女组:( 2009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符合参赛资格的男女学生)。 (二 )参赛资格 2 1、 各省区市 未能获得当年全国青少年 U 系列参赛资格 的各组别队伍 。 2、 各省区市未能获得当年全国青少年 U 系列参赛资格的全国后备人才基地、传统项目学校、推广项目学校等单位必须参加。 3、 获得本次比赛各组别第一名的队伍将直接获得下一年度全国U 系列比赛相应组别的参赛权。 4、 参赛队员必须是 18 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具有一定手球基础的青少年均可报名参赛,包括内地、港澳台以及海外华侨、华人。可跨项、跨季、跨 部门、跨地区自由组合参赛。 参赛队必须通过网络报名平台报
3、名,中国手球协会将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5、 参加比赛的队伍官员,无论以何种身份报名,均只能担任或兼任本单位参赛队伍的官员职务(可不分组别)。 6、 参赛队员年龄必须符合比赛规定的年龄段。 7、 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一个年龄段的比赛。 8、 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 1 名、教练员 3名、医生 1 名,预报运动员 20 人大名单(含四名替补),赴赛区后确认 16 名 ( 14名)正式参赛运动员。如因伤病需要换人只能从替补人员中更换。 9、 资格审查后,有权参赛运动员 U18U16U14 组别 少于 12 名的队不得参加比赛 ; U12U10 组别少于 10 名的队不得参加比赛。 10、 各
4、省市参赛队员经审核合格后方能参赛。赴赛区须携带公民二代身份证原件 (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无效 ),以便审核。 3 11、 港、澳、台地区和外藉学生参赛,赴赛区须携带港澳通行证、回乡证或护照原件,以备审查参赛资格。 12、 凡弄虚作假,伪造身份证件,虚报年龄,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属实即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成绩,并通报批评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将取消该队领队、教练员三年内参赛资格。即使赛后发现,也将追溯处理 。 13、 凡参赛选手所报年龄与以往正式参赛记录不同时,以最大年龄为准。 14、 参赛队员必须经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方可报名参赛。同时,各参赛单位必须给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赴赛区须携带保单复印件和健康证明。 15、 各队食宿统一由组委会安排,否则不得参赛。 (三 )报名与报到 1、报名:网络报名,具体见补充通知。 2、凡已报名参赛的单位因某种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须于赛前至少 30 天以书面形式上报中国手球协会 (传真 010-67161267)。凡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不参赛单位,中国手球协会将视情况取消其下一 年度参赛资格。 3、参赛队伍名单于赛前 30天公布在中国手球协会官方网站上,请各队核实、监督运动员参赛资格。如果运动队需要更改名单,需收取费用。更改号码每个 50 元,更换运动员每名 50 元。费用在技术会议上直接交纳。 4 4、资格审查 赛前一天由大会统
6、一安排运动员资格复核。由大会资格审查组将身份证与持有人当面核实。同时,由验证机检查身份证真伪。资格审查在赛前一天技术会议前结束。迟到或有待补充审查资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第一场比赛。比赛开始后,不再受理资格审查。 五 、竞赛办法 (一 )凡参赛队为 3-4 个队,采用双循环的办 法比赛;原则上少于 3 个队的组别比赛取消。 (二 )凡参赛队为 5-8 个队时,采用单循环办法比赛。 (三 )凡参赛队为 9-16 个队则分组,采取预、决赛办法进行比赛: 1、预赛:分成两个组,采用分组单循环的办法进行比赛,排出各小组的名次。分组由中国手球协会参考上届成绩采用抽签办法决定。 2、决赛:获预赛各小组第 1、
7、 2 名,第 3、 4名,第 5、 6名 (以此类推 )的队分别组成一个组,采用交叉淘汰赛的办法决出第 1-4名、第 5-8 名的名次,依此类推。当最后一组不足 4 个队时,采用下列办法进行比赛:如为 3 个队,则采用单 循环赛决出名次 (第一阶段相遇过的队成绩有效,不再重复比赛 )。如为 2个队,则采用同名次赛办法决出名次。 (四 )凡参赛队为 17-24 个队时,分成四个组 (ABCD),采用分组单循环的办法排出各组名次;然后采用隔组交叉淘汰赛的办法决出合并成两组的全部名次,具体办法为: A1-C2, B1-D2 为一组; 5 A2-C1, B2-D1为一组;其余名次编组依此类推。然后胜对
8、胜决出各组 1-2 名,负对负决出各组 3-4 名,其余名次依此类推;再用同名次赛的办法决定最终名次,即各组第一名决出前两名,第二名决出第 3-4 名,依此类推。当最 后一组不足 4 个队时,采用下列办法进行比赛:如为 3个队,则采用单循环赛决出名次 (第一阶段相遇过的队成绩有效,不再重复比赛 )。如为 2个队,则采用同名次赛办法决出名次。 (五 )凡参赛队伍超过 24个队,由竞赛裁判委员会另行决定竞赛办法。 注:采用分组循环方法进行比赛时,如每场比赛结束比分为平局,均直接进行七米球决出胜负。 交叉淘汰赛、决赛和同名次赛的比赛结束为平局时,不再进行加时赛,休息 5 分钟后直接进行七米球决出胜负
9、。 (六) U12U10 组别 竞赛办法特别规定: 1、 比赛时间 1) 每场比赛分为两节,第一 节 8 分钟、第二节 8 分钟; 2)第一节和第二节之间休息 5 分钟; 3)每队每节均可以有 1 次球队暂停,如未使用不得累计到 下一节; 4)第一节的比赛进行了 4 分钟时,由记录台鸣哨进行一分 钟的技术暂停 2、 开球 6 1) 全场采用被得分后即可在球门区内直接开球恢复比赛; 2)裁判员为开球鸣哨后,守门员才可在球门区内执行开球; 3、 队员 1) 各队在第一节的比赛中,必须采用全场紧逼盯人防守, 如违反规定要求时第一 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则判对方掷发七米球直至判罚直接得分,并以此 类推;
10、2)比赛第二节时, 防守方式可自由选择; 4、 守门员: 1)场上任何队员均可充当守门员,守门员服色应与本方场 上队员服色一致; 2)只充许一名队员进入本方球门区行使守门员职责; 3)如有违反将视情况被判罚七米球直至判对方直接得分; 凡是违反或不执行上述有关规定的运动队,将会被判罚:警告、七米球、直接失分、直至被判本场比赛输 (七 )比赛时间和名次决定 1、比赛时间: U18 组为 2 20 分钟,中间休息 5 分钟; U16 组和 U14 组为 2 15 分钟,中间休息 5 分钟。 U12组和 U10 组为 2 8分钟,中间休息 5 分钟 。 2、胜一场得 2分,负一场得 0分,积分多者名次
11、列前。弃权队按 0: 10计算,如弃权时净负球多于 10个,则按实际比分计算。弃权队不得因弃权获得任何利益,并由仲裁决定是否需要执行其它进一步处理措施。 7 3、采用双循环制办法进行比赛时,最终名次按两个单循环的名次相加计算,名次分少的队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名次分相等,则按第二循环名次决定。第二循环名次在前的队伍最终名次列前。 4、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办法计算名次: 1) 有关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 如果积分仍然相等 , 则积分相同的队采用特别程序掷七米球决胜的方法排出小组名次,特别程序掷七米球决胜方法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特别程序掷发七米球决胜将在循环赛结束
12、后适当时间进行; 特别程序掷七米球决胜的球门场地由裁判员选择确定。 同组积分相等的球队需预先抽签确定球队位置。 特别程序掷七米球的有关队每轮派出 3 名队员参加掷球,守门员可随意调换;有关队的教练员须先确定本队 3 名参加掷球队员的号码;双方各 3 名队员全部按规定顺序掷发一次七米球后为一轮,得分多者即获胜。如一轮结束未能决出胜负,教练员须重新确定 3名参加掷球队员的 号码(可和上轮掷球队员号码重复)进行一对一的掷发决胜(一方得分而对方未得分则结束)。如仍未分出胜负,则再确定 3 人重复进行一对一的掷发决胜,直至分出胜负。 根据球队抽签所确定的位置,按照 3 1(决出胜负)、 2 3(决出胜负
13、)、 1 2(决出胜负)的顺序进行掷七米球,排在左边的球队先掷球、右边的球队先守门,然后交换依次轮流掷发。相关两8 支队伍间直至决出胜负为止。然后再根据抽签的位置规定与另外一支队伍进行下一轮掷发七米球决胜。 相关队伍相互间全部对阵掷发七米球决出胜负后为一个循环,如第一循环未能决出相应名次则 进入第二循环。第二循环仍然依照第一循环方法进行,以此类推。 一个循环后按各队得分多少决定排名,得分多的队名次列前。 参加特别程序决胜的球队必须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 参加该轮次特别程序掷罚七米球的两支球队应位于中线以后的非比赛半场两侧;下一轮次掷罚七米球的球队应位于非比赛半场的球门区 处或 替补席候场。 (八
14、 )比赛服装 各队应准备三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 (守门员的服装颜色与双方场上队员服装颜色应有明显的区别 ),上衣前后应有清晰实心的号码 (胸前号码至少 10cm 高,背后的号码至少 20cm 高 ),并在报 名表上注明服装颜色。在替补席就座的球队官员必须统一服装并与对方场上队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九 )竞赛规则及用球 采用国际手联最新审定的手球竞赛规则。 中国手球协会指定用球, U18U16U14 比赛 均 使用成年女子 2号手球, U12 组比赛使用 1 号球, U10 组使用 0 号球。 六 、奖励 (一 )录取各组前八名并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 9 (二 )设一二三等奖,
15、第 1-4 名一等奖、 5-8 名二等奖、第 9 名以后三等奖,并颁发奖匾。 (三 )各组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个人和裁判员,并颁发证书。 (四 )向 八名以后的参赛运动员颁发参赛证书。 (五 )评选“优秀教练员”并颁发证书。 (六 )评选“优秀裁判员”并颁发证书。 七 、仲裁 (一 )仲裁委员会成员由中国手球协会选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开展工作。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的队,需在赛后二小时内提出书面申诉材料,并由申诉方领队交给仲裁委员会主任,同时交纳申诉费 2000元人民币,如申诉被驳回,申诉费上交中国手球协会。如胜诉,申诉费退还申诉方,比赛结果不得更改。处理意见将书面通知申诉方
16、。 (二)比赛中如出现被罚蓝牌(直接红牌加报告)的运动员,将停止下一场比赛 资格,并 由仲裁委员会等相应机构开会决定对 相关运动员和运动队给予追加处罚,追加处罚决定做出后立即执行。被判罚蓝牌的运动员不得参加任何奖项的评选,该运动队不得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工作。 (三 )在比赛中发生斗殴等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经核实,将按违犯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中国手球协会管理条例、中国手球协会竞赛纪律条例及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0 (四 )球队有责任协助管理好本队队员的亲属,避免出现扰乱正常比赛秩序的现象。 八 、裁判员 由中国手球协会选派裁判员 九 、经费 (一 ) 各参赛队差旅费 、食宿费自理,标准以补充通知为准。各队食宿统一由组委会安排,否则不得参赛。 (二 )每队交纳裁判费 600 元。 (三 )参赛押金见报名补充通知。 十 、其它 比赛期间可由承办单位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诸如绘画、作文、篝火晚会、放电影等,请各参赛运动队认真准备节目,展示自身才华和学校风采。 十 一 、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 二 、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手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