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单机房 IT及基建设备维保服务 (第二包 )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项项 目目 编编 号号 : TAHP-2019-ZB-008 德德 汇汇 工工 程程 管管 理理 ( 北北 京京 ) 有有 限限 公公 司司 二二 一一 八八 年年 1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步骤和要求 七、签订合同 八、中标服务费 九、处罚、询问和质疑 十、保密和披露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2、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代理公司 )受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委托就 东单机房 IT 及基建设备维保服务 (第二包 )的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 项目编号: TAHP-2019-ZB-008 二、 项目名称: 东单机房 IT 及基建设备维保服务 (第二包 ) 三、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 东单机房 IT 设备维保 。 服务时间: 自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 项目采购预算: 184.32 万元人民币 项目最高限价 : 184.32 万元人民币 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
3、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4、件。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3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备注 1 备 注 1: 1) 信用信息 查询渠道:“信用 中国 ”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2) 信用信息 查询截止时点:同 投标截止期 ,即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 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在谈
5、判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 中国 ”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经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以网站截图打印稿的形式与其3 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如投标人为“信用 中国 ” 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 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被财政部门 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招标文件领 取时间: 2018 年 12月 29 日至 2019年 1月 7 日(上午 9: 0
6、0 11: 30,下午( 13:30 16: 00);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院 G 座盈坤世纪 7 层 702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 /套(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 (1) 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领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 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时间: 2019 年 1 月 18 日 9: 00 至 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 年 1 月 18 日 9:3
7、0(北京时间)。 投标 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被 拒收 ,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 拒收 。 七、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号院盈坤世纪 G座 7层 702室会议室 ,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准时到场参加。 八、 本项目落 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具体政府采购政 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九、 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 十、 评 标办法 法: 综合评分法 十一、 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上发布。 采购人名称:
8、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11 号 联系人: 郭如松 联系电话: 010-67800312 代理公司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院 G 座盈坤世 纪 7 层 邮政编码: 100070 项目联系人: 石显峰 联系电话: 010-85983195-8060 4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2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3、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
9、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4 投标人应提交的 商务文件 1、 投标人应答索引表; 2、 *投标函; 3、 *开标一览表; 4、 *投标报价明细表;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7、 *经审计的 2017 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在递交响应
10、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若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供应商出具了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则可不用提交上述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 8、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2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不能提供需予以合理说明)。 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正本(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0、 *商务条款偏离表; 11、 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符合条件的 投标人);
11、12、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 14、 投标人近 3年 (2015年 12 月至今 )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需附合同关键页加盖公章); 15、 公司简介;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5 投标人应提交的 技术文件 1、 *技术条款偏离表 2、 *履约团队名单 3、 *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6 投标保证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 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形式之 一:信汇、电汇、银行汇票、投标担保函。请勿使用转
12、帐支票、现金等方式。 收款单位: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成府路支行 银行账号: 0200095709200042855 7 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否 8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否 9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10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 1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 4份(其中正本 1份,副本 3份)、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正本 1份(此 外,本项目需要提交 1 份电子文档) 12 是否允许国外企业投标 否 13 节能环保要求 无 14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根据工信部等
13、部委发布的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号) , 符合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符 合条件的 中小微型 企业应根据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6 15 是否允许投标担保、履约担保与融资担保 允许。详见投标人须知 9.3
14、和 9.4 条。 16 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的证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7 其他事项 1、本项目 预算人民币 1843200 元 。 2、评审工作要符合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2】 69 号)。 18 投标报价 ( 1) 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 ( 2) 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中所要求的服务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 ( 3)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 4) 本次招标是
15、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 条。如果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 5) 投标人要按投标服务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 ( 6)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 7) 投标的报价优惠应对应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服务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具有竞争优势。 ( 8) 最低报
16、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注:本表中加 *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本表内容若与投标人须知中的内容不一致,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7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 第五部分 中所述服务的招标投标。 2. 定义: 2.1 “采购人”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 条 。 2.2 “ 服务 ” 指 本招标文件 第五部分 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 承诺 和 义务。 2.3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5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
17、。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 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 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18、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8)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8 信 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备注 1 备 注 1: 1) 信用信息 查询渠道:“信用 中国 ”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2) 信用信息 查询截止时点:同 投标截止期 ,即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 信用信息记录。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
19、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在谈判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 中国 ”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经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以网站截图打印稿的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如投标人为“信用 中国 ” 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 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被财政部门 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3 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特别规则如下
20、: (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凡直接投资参股、代建、管理货物采购人的法人,不得在工程项目招标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关联企业可 以参加工程的投标。 3.4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 )。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投标人登记表中完整填写身份证号码。有身份证原件但无身份证复印件的允许在开标后代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存入招
21、标文件档案。未按规定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 关的费用,代理公司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5.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公司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短信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传真和手机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代理公司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代理公司知道、应当知道或不应当被理解为代理公司应当推定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 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代理公司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代理公司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代理公司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由下列 七部分 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 第六部分 中标合同;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