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大圩镇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非洲猪瘟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重大动物疫情造成畜牧业的损失, 保持全 镇 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 桂林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桂林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市 政办 函 2018 79 号)精神,依据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灵川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灵政办 2018 391 号 文,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 各 负 其 责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 坚持 属地管理 原则 , 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 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 急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
2、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二) 快速反应,措施果断 大圩 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理能力,若一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应迅速作出反应,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 完善机制,做好准备 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的非洲猪瘟疫情预警、预报体系和机制,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有效预防 、 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2 (四) 广泛宣传,群防群控 各部门要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养殖场户与基层技术服 务人员防范非洲猪瘟的意识,一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要依靠群众,形成群防群控的局面。 二、 组织
3、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 大圩镇 非洲猪瘟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蒋碧刚 镇 人民政府 镇 长 副组长: 唐飞广 镇人民 政府 副镇长 刘常密 大圩 水产畜牧兽医 站站 长 成 员: 何 树华 镇宣传干事 文雪飞 大圩 财政 所所 长 蒋昊锦 大圩 食药监 所所 长 蒋旺林 大圩 卫 生院院 长 陈超华 大圩 派出所所 长 吴言辉 镇 交通运输 管理站站 长 全剑联 大圩 工商质监 所所 长 赵晓杰 大圩 林业 站站 长 秦素媛 镇 民政办 副 主任 秦爱民 镇屠宰场负责人兼后勤组组长 各村 (社区) 支书、主任 3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镇 水产
4、畜牧兽医 站 , 由刘常密同志 负责日常工作 。同时成立 监测排查组 、 市场监督组 、 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组 、 医疗卫生保障组 、 治安保障 组、 经费保障组等 6 个工作小组,小组工作职责及成员名单如下: 1.监测排查组 职责: 指导 开展非洲猪瘟疫情监测排查,全面掌握生猪养殖 、屠宰、生猪及 其 产品调运 、 贮存等环节发生非洲猪瘟风险情况,严防非洲猪瘟疫情扩散,确保一旦发现可疑病死猪, 能 够 迅速报告、处置。 组 长: 刘常密 大圩 水产畜牧兽医 站站长 副组长: 赵晓杰 大圩 林业 站站 长 蒋旺林 大圩 卫 生院院 长 成 员:从 大圩 水产畜牧兽医 站 、林业 站 、卫 生院
5、抽调人员组成。 2.市场监督组 主要职责:指导做好餐厨剩余物(泔水)全链条监管,切断非洲猪瘟病毒通过餐厨剩余物(泔水)传播的途径;对农贸市场、餐馆、商场、超市、冷库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冷库和冷冻肉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组 长: 蒋昊锦 大圩 食药监 所所 长 全剑联 大圩 工商质监 所所 长 成 员:从 大圩 食药监 所 、工商质监 所 抽 调人员组成。 4 3.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组 主要职责: 负责 临床表现异常、脾脏肿大、淋巴结出血等异常病理变化或不明原因死亡的生猪及其排泄物、垫料、污水无害化处理 工作的指导 ;对与病死猪相关联的物品、用具、圈舍、场地等进行严格消毒。 组 长: 刘常密 大
6、圩 水产畜牧兽医 站站长 副组长: 蒋旺林 大圩 卫 生院院 长 成 员:从 大圩 水产畜牧兽医 站 、卫 生院 抽调人员组成。 4.医疗卫生保障组 职责: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情 (人畜共患病 )的人间监测, 做 好有关预防、医疗救治等保障工作。县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与卫生部门应及时互通信息,相互 配合,做好人感染动物疫病的防范工作。 组 长: 蒋旺林 大圩 卫 生院院 长 副组长: 刘常密 大圩 水产畜牧兽医 站站长 成 员 : 从 大圩 卫 生院 、 水产畜牧兽医 站 抽调人员组成。 5.治安保障 组 职责:协助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做好 辖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组 长: 陈超华 大圩 派
7、出所所 长 成 员: 从 大圩 派出所 抽调人员组成 6.经费保障组 职责:负责紧急防疫物资储备、排查监测和检疫监管等所需 5 费用,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必要时,请求 县、 市级财政补助。 组 长: 文雪飞 大圩 财政 所所 长 成 员: 从 大圩 财政 所 抽调人员组成。 (二)职责分工 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定期交流各部门防控工作情况,相互通报相关重大防控政策和工作信息。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水产畜牧兽医 站 : 履行好牵头组织协调职能,依法做好非洲猪瘟疫情排查、监测、应对处置等工作;
8、严格生猪检疫、屠宰和调运监管;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培训、宣传和指导; 加强生猪养殖饲喂监管,严格监管养殖场(户 )落实生物安全措施,杜绝饲喂餐厨剩余物(泔水)和含有猪血制品的饲料。 文化广播站: 要密切关注 与非洲猪瘟相关的 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 , 防止恶意炒作。 派出所: 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疫情或发现大量贩卖、调运来自疫区的生猪及其产品,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立案查处和疫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和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依法加强有关案件侦办,依法严厉打击恶意传播非洲猪瘟 舆情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 财政 所: 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安排专项经费, 确保 生猪排查、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车
9、辆监管等工作 正常开展 。 6 交通运输 管理站 : 要加强对公路运输的生猪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和登记,强化信息交流互通,一旦发 现来自疫区的生猪及其产品,要及时与有关部门通报,及时查处,建立健全生猪承运车辆监管制度, 配合县水产畜牧兽医 站 做好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的监督检查及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 林业 站: 要 加大 对野生动物特别是野猪及其产品贩卖销售的打击力度,严防染疫野猪产品进入市场。加强 野外巡护,对野猪疑似病例按规定采样送检,并及时通报兽医部门。 屠宰场: 要做 好猪肉市场供应 应急准备 工作,完善肉品地方储备制度,保障 市场 供应 和安全 。 卫 生院: 要加强人畜共患病知识
10、宣传 、解疑释惑 和诊治 ,切实做好 疾 病防控 工作。 工商质监所: 要加强交易市场流通环 节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严防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进入餐桌。 食药监 所 : 要加强流通环节生猪产品监管,严防病死猪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要牵头做好宾馆、餐饮店、单位食堂餐厨剩余物(泔水)的监管,严禁饲喂泔水、餐厨剩余物, 切断非洲猪瘟病毒通过餐厨剩余物(泔水)传播的途径。 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形成防控合力。 三、防控措施 (一) 加强 生猪移动风险管控 7 加强对养殖户、贩运户、屠宰户、 冷冻产品经营者 的监管 ,严禁从高风险区调运生猪及其产品,最大限度降低
11、疫情传入风险。 (二) 加强生猪养殖环节监 管排查 进一步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好巡查制度,对巡查人员、驻屠宰场官方兽医的职责要提出高标准要求,做到每天巡查,每批次巡查,确保屠宰场、养殖场巡查全覆盖,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 (三) 加强生猪产地检疫 养殖场(户 )要按规定申报 检疫 ,在装载前、卸载后对运输车辆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官方 兽 医要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不得受理高风险区内调出的生猪和未经高温处理的生猪产品的检疫申报 。 及时排查病死猪死因,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上报。要强化对调运生猪的临床健康检查,发现疑似 非洲猪瘟 症状,立即 采取控制 措 施并及时
12、报告。 (四)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检查动物防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制度是否建立,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做好日常监管记录,对不符合动物 防疫 条件的,及时督促整改。认真履行屠宰检疫监管责任,近期,要引导屠宰场就近收购生猪屠宰,严禁到省外调运生猪。同时,严密监控从外省调运猪产品,及时掌握猪产品的来源去向,降低引入非洲猪瘟疫情风险。 各有关单位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相关违法调运行为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 8 任。 (五) 严格餐厨剩余物监管 从农业农村部通报的非洲猪 瘟疫情处置情况看,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是造成疫情小范围扩散的重要途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
13、宾馆、餐饮店、单位食堂餐厨剩余物的监管,加强餐厨剩余物的收集、运输交接及流向等环节监管,督促餐饮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实现餐厨剩余物的流向可查证,推动全面建立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禁止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切断非洲猪瘟 病毒 通过餐厨剩余物传播的链条。 (六)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环节监管 严格把关,依法监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核查 鉴定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数据,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对发现养殖场(户)病死 猪 数量和无害化处理数据异常升高的,要立即开展专项核查和排查工作,并做好详细监管记录。 (七) 切实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应对准备 要建立健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
14、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抓好应急队伍培训,充分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严格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有效应对,规范处置。要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强疫情报告管理,严禁瞒报、谎报、迟报疫情。对发生疫情后不报告、不按程序报告、报告不及时或处置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要依法查处,严肃问责。 9 ( 八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要严格遵守非洲猪瘟疫情发布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授权,各有关部门不得擅自发布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信息和排除疫情的信息。要突出正面宣传引导,进村入户普及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和公共卫生知识,增强群众和养殖、贩运、屠宰 等相
15、关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引导公众科学认知,主动防范,形成群防群控局面。要坚决打击恶意炒作行为,避免造成恐慌。 四 、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各部门要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必须服从 统一指挥和安排, 坚决打赢非洲猪瘟 “狙击战 ”。 (二) 加强检疫监督,加大执法力度 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巡查排查到位、培训指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动物卫生监督部门 要 加大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严禁从高风险区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如有违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 确保信息畅通 各组工作人员必须保持信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时,各组主要负责人应迅速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及时予以解决,其他组在做好本组工作的同时要积极主动给予配合策应。 (四) 严肃工作纪律 10 参与排查、采样、监测的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消毒,严防传播疫情。严禁对此次行动发表与组织不一致的言论,未经批准,不准在公共媒体上发表任何视频、图片。 附件: 1.非洲猪瘟紧急排查工作方案 2.非洲猪瘟可疑疫情应急处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