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四节 保税物流货物(1)一、保税物流货物概述含义: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进行分拨、配送、或储存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也称为保税仓储货物。(二)特征1、进境时暂缓缴纳进口关税及代征税,复运出境免税,内销应当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不征收缓税利息。2、进出境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3、进境海关现场放行不是结关,进境后必须进入海关保税监管场所或特殊监管区域,运离这些场所或区域必须办理结关手续。(三)范围(了解) (四)管理对各种监管形式的保税物流货物的管理 对各种监管形式的保税物流货物的管理,可以归纳为以下5点。1、设立审批2、准入保税:通过准予进入保税监管场所或特殊区域来实现保税。3、纳税暂缓(重要考点)凡进境进入保税物流监管场所或特殊监管区域的保税物流货物在进境时都可以暂时不办理进口纳税手续,等到运离保税监管场所时才把办理纳税手续,或征税,或免税。内销时保税物流货物不需要征收缓税利息,而保税加工货物内销征税时(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加工贸易货物和边角料除外)需要增收缓税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