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镇上新建村桥下通道接线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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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溪镇上新建村桥下通道接线工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大溪镇上新建村桥下通道接线工程 招 标 人:温岭市大溪镇上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联 系 人: 郑庆祥 电 话: 1336269618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杨桂芹 联系电话: 0576-86151909、 13706542363 2019 年 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 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招标文件 第三节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发包价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五

2、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六节 开标 第七节 评标 第八节 合同授予 第九节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第十节 纪律和监督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二、评标程序 三、评标标准及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六章 技术规范及图纸 第七章 工程预算书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溪镇上新建村桥下通道接线工程 ,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建设资金来 为 自筹 , 招标人为 温岭市大溪镇上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大溪镇上新建村桥下通道接线工程,本工程起点桩

3、号 K0+000,终点桩号 K0+261,路线全长 0.261km。该项目采用人行通道标准。路面结构为: 18cm 水泥砼混凝土 +15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2.2 计 划工期 : 30 日历天内(含 30 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价: 480964 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桥下通道接线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 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 次 招标要求项目 经理 须具备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

4、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书)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 16: 30 前至温岭市城东街道阳光大道 133 号广明大厦 12 楼 1206 室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320 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介绍信;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及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9619

5、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9 年 1 月 21 日 12: 00 整;户名:温岭市 大溪镇人民政府;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温岭大溪支行;账号: 19927601040013729;电汇或转账时需在用途栏中注明“上新建村桥下通道接线” , 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9 年 1 月 22 日 下 午 14: 00 整 ,地点 为 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十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5.3 投标

6、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 标会议。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 微信公众号“温岭大溪发布” 、温岭市大溪镇上新建村公告栏及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www.tz-)公开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岭市大溪镇上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温岭市大溪镇上新建村 联 系 人:郑 庆祥 电 话: 1336269618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 岭市城东街道广明大厦 12 楼 1206 室 联 系 人:杨桂芹 电 话: 0576-86151909、 13706542363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

7、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制内容 1 1.1 工程说明 项目名称 大溪镇上新建村桥下通道接线工程 建设地点 温岭市大溪镇上新建村 招标人 温岭市大溪镇上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2.1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3 2.2 工期要求 30日历 天内(含 30日历天) 4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桥下通道接线工程 5 3.1 资金来源 自筹 6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公路工程专业二级

8、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书) 。 7 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8 5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 备会 不组织 9 6.1 分包 不允许 10 9.1 投标人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 11 9.2 招标人书面澄清招 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 天前 12 10.1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 天前 5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制内容 13 16.1 投标有效期 90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算) 14 1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9

9、619 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19 年 1 月 21 日12: 00 整 户 名: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温岭大溪支行 账 号: 19927601040013729 电汇或转账时需在用途栏中注明“ 上新建村桥下通道接线 ”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 15 18.2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6 20.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与递交地点 截止时间: 2019年 1月 22日 下 午 14: 00整 地点: 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十楼会议室 17 22.1 开

10、标时间和开标地 点 开标时间: 2019年 1月 22日 下 午 14: 00整 开标地点: 温岭市大溪镇 人民政府十楼会议室 18 30.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 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5% 采用现金形式:电汇或转账 户 名:温岭市大溪镇上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行: 农村商业银行大溪支行 账 号: 201000025341096 6 二、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总则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标条件已经具备,现采用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用承包人。 1、工程说明 1.1

11、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第 1项所述。 1.2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大溪镇上新建村桥下通道接线工程,本工程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 K0+261,路线全长 0.261km。该项目采用人行通道标准。路面结构为: 18cm水泥砼混凝土 +15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2. 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及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项所述。 2.2 本招标工程工期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 项所述。 2.3 本招标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 项所述 。 3. 资金来源 3.1招标人的资金已通过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第 5项所 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

12、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4.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审查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项所述。 ( 1)投标人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4 投标人不得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一)为招标 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13、三)为本工程的监理人、代建人; 7 (四)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五)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六)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 投标人 提供的资格标中如有瞒报、漏报、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取得中标资格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5.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

14、投标人可自行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5.3 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 分包 6.1 本工程 不允许分包。 7. 投标费用 7.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2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须向代理机构支付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3000元(不含税),预算费 2000元(不含税)。

15、第二节 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六章 技术规范及图纸 8 第七章 预算书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8.2 除本须知 8.1条内容外,按本须知第 9、 10、 11条发出的对招标文 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自相矛盾、多种含义等问题的,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正。如有疑

16、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号码: 0576-86152909)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9.2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项规定的截止时间 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或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发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9.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在接到澄清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并明知其

17、内容。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 1 在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发给所有已 报名的投标人或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发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0.2 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在接到修改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并明知其内容。 11. 招标文件的异议 11.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

18、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1 日内作出答复。 第 三 节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发包价及投 标报价编制依据 12. 计价依据取费标准 12.1 本工程计价依据取费标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 年版)、9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2015 年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JTG 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JTG/T B06-03-2007)、浙交 200885 号浙江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浙交办 2016113 号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19、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 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浙交造价 20142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工程量清单预算第 100 章总则部分费用计列内容和标准的指导意见。 12.2 相关事项说明 1、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 2、工程项目取费类别:按公路三类工程。 工地转移费按台州至工地的里程 50km计取;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不计。 3、主要材料价格参照 2018 年第 11 月台州造价当地信息价(除税)编制、浙江交通建设工程质监与造价的当地信息价编制。 4、人工费按浙交 201288 号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人工费单价的通知的规定, 77.05 元 /工日。 12.3 工程计量有关说明

20、1、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 600 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定为 3;第三方者任险的投保金额为 100 万元,保险费率暂定为 5。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安全生产费按工程造价的 1.5 % ,承包人计量按浙交监 201343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 3、临时设施费按浙交造价 20142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工程量清单预算第 100 章总则部分费用计列内容和标准的指导意见编制。 ( 1)竣工文件: 50 2 =0.1 万元 ( 2)施工环保费主要为挖方废渣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等, 50 1.5 =0.075 万元。 ( 3)本工程不需建设临时便道与便桥,主要为道路的保洁,估算费用 0.2 万元。 ( 5)临时供电估算费用 0.2 万元。 ( 7)供水与排污设施估算费用 0.2 万元。 ( 8)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包括生活、办公、仓库房屋等累计租赁费用 0.5 万元。 4、本工程计水泥稳定碎石、水泥混凝土拌和站费用不计,水泥稳定碎石场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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