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阳县社会信用体系 大数据 平台 建设 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 目 编 号: SDGP370921201902000018 招 标 人: 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济南百思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公章) 日 期:二零一 九 年 一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2.1 总则 .4 2.2 招标文件 . 10 2.3 投 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 12 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6 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 17 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 18 2.7 纪律和
2、监督 . 28 2.8 质疑与投诉 . 29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31 3.1 相关要求 . 31 3.2 评审过程 ./ . 31 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 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 36 4.1 签订合同 . 36 4.2 追加合同金额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3 质量与验收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4 合同主要条款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 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5.1 供货安装期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5.2 交货地点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5.4 质量保证期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5.5 售
3、后服务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41 6.1 项目说明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6.2 招标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1 7.1 报价 文件 . 56 7.2 商务文件 . 61 7.3 技术文件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宁阳县府前街 99 号 联系方式: 15069856818 采购代理机构: 济南百思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 东岳大街 53 号财富中心 406 联系方式: 15610365585 二、采购项目名称: 宁阳
4、县社会信用体系大数据平台 建设 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921201902000018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 社会信用大数据平台部署 1宗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且有生产或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经营范围及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1.6 万元 云平台服务(含专线) 3年 三、采购需求:已于 2019年 1月 29 日至 1 月 31日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5、 宁阳 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 ,线下纸质评 标。 1、投标报名 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网址: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并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操作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采购供应商 -供应商”)。 2、招标文件的获取 3 2.1 时间:自 2019年 2 月 2 日起至 2019年 2月 13 日,每天 8时 30 分至 16 时 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2 获取电子招标
6、文件: 投标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 /份(招标文件费在开标现场与书面投标文件一同收取),售后不退。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再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人办理企业信 息入库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交易信息入库: 0538-6288136,山东 CA 认
7、证: 0531-88038619。 注:投标人还需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http:/www.ccgp-)注册账号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五、公告期限: 2019 年 2月 2日至 2019年 2 月 13 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9年 3月 1 日 8 时 30分至 2019年 3月 1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阳 分中心开标厅( 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9年 3月 1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
8、)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阳 分中心开标厅( 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利民 联系方式: 15610365585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 发布 人: 济南百思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泰安分公司 发布时间: 2019年 2月 1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 总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招标人
9、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 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 本招标文件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 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招标人 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 招标代理机构 济南百思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 项目名称 宁阳县社会信用体系 大数据平台 建设 项目 4 标段名称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 项目内
10、容 本项目为宁阳县社 会信用体系 大数据平台 项目,包括 提供平台软件部署服务 、 云平台服务 和维护 服务等 。 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6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 制价为 111.6万元 。投 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7.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且有生产或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经营范围及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7.3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
11、说明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并将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报价一律按无效报价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原件) ( 2)税务登记证副本;(须提供原件) (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须提供原件) 5 注: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 业执照,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4)参加开标会议的如为法定代 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须提供原件) 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12、书;(须提供原件) (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保证金缴纳凭证;(须提供原件) ( 6)企业近两年度的财务报告 ( 2016、 2017年度) , 或银行资信证明 ( 提供 复印件加盖 公章 ); (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9)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须提供原件 ) ( 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至投标截止日前);(须提供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11)评标办法中所需加分项及投标人认
13、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开标时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证件 核验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以上所提供资料不得后补或澄清,否则,涉及资格条件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加分项的一律不加分。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0 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时间 2019年 2月 13日 10时 00分前。 11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2019年 2月 13日 16时 00分。 1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 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 48小时内。 1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1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委托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
14、中心 代收、代退。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000 元。 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 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收取人: 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5、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宁阳支行营业部 6 6、账号: 229928677534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联系电话: 0538-5637017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请供应商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
15、银行及账号;并注明字样“ 宁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大数据平台项目投标保证金”。 15 投标报价范围 包括调试。达到采购人可使用状态。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调试、培训、检测、税费、验收、保修、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17 投标文件电子 版 内容: 同纸质版响应文件 ; 份数: 1份; 格式: PDF、 DOC或 XLS等; 介质: U盘; 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样品要求 不需提交样品。
16、 20 投标文件装订 1、投标文件,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 2、投标文件为 A4幅面,胶装成册,否则其投标无效。 2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份,副本 4份。 2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递交时间: 2019年 3月 1日 8时 00分起至 9时 30分止 ; 截止时间: 2019年 3月 1日 9时 30分 ;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 地址: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3楼 ,宁阳县城建设 路北首。 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4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19年 3月 1日 9时 30分 ; 开标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
17、分中心 。 25 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6 唱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7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7 2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9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否 30 中标人确定 推荐中标候选人 31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十个工作日后,开展实质性的工作,支付合同金额的40%,以后每年度支付项目额度的 30%, 第 三年支付完毕。 32 信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
18、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3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 招标代理费 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差额累进方法计算并收取,中标价在 100万之
19、内部分,按照 中标价的 1.5%记取;中标价 100万以上部分按照中标价的 1.1%记取。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2.1.2 当事人 2.1.2.1招标人:系指 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 2.1.2.2投标人:是指 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 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
20、人。 2.1.2.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 济南百思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2.1.3 招标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8 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2.1.3.7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 2.1.3.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 2.1.4 投标人相关要求 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4.2符合
2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1.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 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 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 4
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 2.1.4.5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2.1.5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1.6
23、.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 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1.7 踏勘现场 2.1.7.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 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1.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1.7.3投标人经招标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
24、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1.8 投标答疑 2.1.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统一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 2.1.8.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
25、招 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 2.1.9 偏离 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 2.1.10 其他条款 2.1.10.1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招标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1.10.2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提供的样品 均不退还;废标或者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予以退还。 2.1.10.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