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安丰乡渔洋村2017年传统村落.DOC

上传人:国*** 文档编号:1347110 上传时间:2019-02-10 格式:DOC 页数:50 大小:414.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阳安丰乡渔洋村2017年传统村落.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0页
安阳安丰乡渔洋村2017年传统村落.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0页
安阳安丰乡渔洋村2017年传统村落.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0页
安阳安丰乡渔洋村2017年传统村落.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0页
安阳安丰乡渔洋村2017年传统村落.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安阳县安丰乡渔洋村 2017 年传统村落 保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安丰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 九 年 一 月 - 1 -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 1 - 第二章 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 - 1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 - 5 - 第四章 评审办法 . - 18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 - 26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 27 - - 1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丰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安阳县安丰乡渔洋村2017 年传统村落保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2、参加,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 安阳县安丰乡渔洋村 2017 年传统村落保护项目 1.2采购编号:殷 -2018-566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范围: 施工图及 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1.5 采购预算: 1584268.68 元 1.6 质量要求:合格 1.7 工期: 60 日历天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3、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15、 2016、 2017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保函;提供近 12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 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

4、给予处罚。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基本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2.3 投标人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业务范围含古建筑维修保护、古文化遗址保护) 。 - 2 - 2.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河南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岗位培训证或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岗位培训证书;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 (原件) 。 2.5 责任工程师 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 劳动合同(事业单位为聘任合同)、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 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5、) 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 人 , 拒 绝 参 与 本 项 目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 【 查 询 渠 道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提供网页截图。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本次招

6、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月 10 日 9 时 00分至 2019 年 1月 16 日 23时 55 分前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3.2 磋商文件售价 500 元 /套,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现金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3 网上报名:供应商还须在 3.1 规定时间内进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入口】“政府采购”报名并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 2019 年 1 月 23日 9:30 供应商商需在开标前打开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用户入口】并进入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 4.2 响应文件递交流程:供应商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 “政府采购”进行登录, 选择所投项目,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如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 3 - 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开标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锁定已经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拒绝再次提交。 4.3 该项目为远程解密项目,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下达后 15 分钟内对各自的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如投标单位因自身原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解密

8、成功,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4 电子响应文件格式须使用最新版安阳市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系统制作。 4.5 开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 一 厅(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东风路 交叉口向南 300 米路西东风路 342 号)。 4.6 网上逾期未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节强能产品强制采购、节强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拒绝进口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县公

9、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丰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申建凯 电话: 18503726989 地址: 安阳市殷都区安丰乡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桑振军 电话: 0372-5031865 18737267325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德隆街东段 578 号 - 4 - 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1. 采购项目、标段划分、响应报价 1.1 采购项目名称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1 1.2 标段划分及其服务期服务地点 :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一览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范围) 工期 质量 质保期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

10、.1 同项目名称 工程量 清单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60日历天 合格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3 响应报价(价格构成) 1、 本次竞争性磋商共二次报价(含响应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共二次价格磋商)。磋商小组未对磋商文件作优化变更增加的,磋商中的报价均不应超过前次报价,供应商擅自调高报价的,磋商小组将按 无效处理 。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意见的,磋商小组将视为变相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并评定其为无效响应,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提交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 5 - 第三章供应商 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章节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第一章 1.1

11、 采购项目名称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应条款 1.2 采购编号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应条款 1.3 采购方式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应条款 1.5 项目预算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应条款 2 供应商资格要求及相 关证明材料要求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应条款 7 采购人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应条款 7 采购代理机构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应条款 第二章 1.2 标段划 分 见“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相应条款 1.2 工期 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相应条款 1.3 响应报价 见“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相应条款 2 标段内容

12、(范围)及 要求 见“第二 章 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相应条款 2.3 质量要求 见“第二 章 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相应条款 第三章 1.4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磋商文件的 其他材料 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相应条款 2.2.1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9年 1月 18日 17:30前 2.3.2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告知方式 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相应条款 2.3.3 磋商文件澄清修改补充时间 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相应条款 3.2 构成响应文件的 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相应条款

13、- 6 - 其他材料 第三章 3.4.1 响应有效期 从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响应有效期为 90日历天 3.5.1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 1、保证金的金额: 壹万元整(¥ 10000.00 元) 2、递交方式:以转 账或电汇形式从潜在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以下银行帐户(不收取现金,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账户名称: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账号 开户行:建行安阳县支行 3、 供应商转账后,则需要在“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插入单位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

14、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 到账日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请潜在供应商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 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 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 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2、在安阳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第三章 3.5.4 磋商保证金退还 公示期满后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7.3 偏差描述 不允许负偏离 3.7.5 响应文件份数 无须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3.7.6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中各电子标书要加签有效的供应商机构 CA 数字证书、法定代表人个人 CA 数字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15、国电子签名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在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可以认定:用户使用 CA 数字认证,具有与手写签名相同的法律效应。 3.7.7 电子响应文件要求 无须提供纸质版,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最新版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4.2.5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6.1 磋商小组的组建 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相应条款 - 7 - 第三章 7.1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 定成交供应商 否。按照评审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家成交候选人。 7.2 成交结果公告 本

16、次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述媒介公告 1个工作日。 7.3 质疑 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附经办被授权人授权书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中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 7.5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 形式:收到中标通知书 5日内以转账形式缴纳到交易中心账户(须用基本账户转入)。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3% 户名: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1706 0218 1910 0017 009 开户行:工商银行安阳迎宾支行 7.6.1 签订合同时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无 8 验收 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相应条款 9 付款 签定合同七个工作日付合同价款的 35%作为工程材料预付款,待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 70%付支总合同价的 60%,本项目结束之后付支总工程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一年之后无质量问 题无息退还。 10.1 代理服务费 代理费 15000 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 12 原件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提供证件原件,不满足条件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 - 8 - 1. 总则 1.1 根据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制定本文件。 1.2 磋商文件的法律适用及法律效力 1.2.1 本磋商文件所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项目采购。 1.2.2 磋商文件 的修改性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或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并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 1.2.4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1.3 合格的供应商 1.3.1 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承认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供应商为合格的供应商。 1.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19、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4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 1.4 联合体 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的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2)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但必须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 义务。 (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采购项目(标段)的相应能力、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全权代表一方的条件应符合投标资格要求。 (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医药卫生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