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嵩县大章镇文化景墙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编 号: HXCT2019-SX01 招 标 人(盖章): 嵩县大章镇人民政府 代 理 人(盖章):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 二一九年 一 月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 公告 嵩县大章镇人民政府嵩县大章镇文化景墙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采购项目 嵩县大章镇文化景墙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嵩县 大章镇人民政府。现委托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 施工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 欢迎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现将有关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大章镇文化景
2、墙工程 2、项目地点:嵩县大章镇 3、项目编号: HXCT2019-SX01 4、投资规模:约 26.78 万元 5、工 期: 20 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8、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9、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谈判人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 2.3 供应商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2.4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5 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2.6 供应商近三年具 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7 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2.8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四、谈判报名时间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19 年 1 月 7 日至 2019 年 1 月 9 日,每天上午08: 30 11: 30 时,下午
4、14: 30 17: 30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阳市嵩县大禹路六合佳苑商务楼 205 室; 3、谈判文件的获取: ( 1)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 时间地点。 (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份,售后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4.1 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 2016】 38 号),投标报名企业提供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等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网站截图)。 4.2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
5、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法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社保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项 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近一年的连续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声明函(须如实反映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情况)。 4.3 投标企业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 27 万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及中标公示网站截图)。 4.4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要求验证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资料须目录清晰且装订成册(活页装订),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
6、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供应商 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地点为洛阳市嵩县永安街移委宾馆四楼会议室。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嵩县大章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13603881965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城市广场西地
7、块 6 号楼 2618 室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 13783154500 2019年 1 月 7 日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 嵩县大章镇人民政府 地址: 嵩县大章镇 联系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 1360388196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城市广场西地块 6 号楼2618 室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 13783154500 1.1.4 项目名称 嵩县大章镇文化景墙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嵩县大章镇
8、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2.3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1.2.4 招标方式 公开 竞争性谈判 1.3.1 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2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 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3.4 安全目标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 、重伤 事故 1.4.1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 3 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
9、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7 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平台”登记;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领取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以书面形
10、式和电子文档报送招标人(当日不答疑现场问题)。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 谈判 文件的截止之日 3 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 谈判文 件 的其他材料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通知、补充文件等相关资料 2.2.2 投标人要求澄清 谈判文件 的截止时间 递交 谈判 文件的截止之日 3 日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谈判文件 澄清的时间 收到 谈判 文件澄清问题后 24 小时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谈判文件 修改的时间 收到 谈判 文件修改问题后 24 小时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3.4.1
11、投标保证金 提交保证金的形式: 转账或现金形式开标前缴纳 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 叁仟圆整 (¥ 3000.00 元) 投标人应在 开标前将投标保 证金以 转账或 现金形式缴纳 户名: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洛阳分公司 开户行: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 676810090000011096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 要求 2015 年以来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的年份要求 2015 年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本谈判文件须知和谈判文件格式中明确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均应全姓名签署,不得用签名章
12、代替,明确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应加盖单位行政章,不得用其他印章代替。 3.7.4 谈判 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 3.7.5 装订要求 胶装装订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的地址: 投标人名称: 嵩县大章镇文化景墙工程 谈判文件 在 2019 年 1 月 11 日 下午 15 时 00 分 前不得开启 4.2.2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9 年 1 月 11 日 下午 15 时 00 分 整 地点:洛阳市嵩县永安街移委宾馆四楼会议室 4.2.3 是否退还 谈判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9 年 12 月 11 日 下午 15
13、 时 00 分 整 地点: 洛阳市嵩县永安街移委宾馆四楼会 议室 5.4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和监督人共同查验 开标顺序:按递交标书时间的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3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技术经济专家 2 人; 开标前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是。 7.3.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本工程招标实行招标控制价,超出控制价的 谈判文件 按废标处理。 招标控制价: 267761.77 元。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套(含图纸) ,售后不退。 3、招标代理服务
14、费按照国家 最新相关 规定 执行 ,由中标单位支付。 4、静载实验费由中标人承担。 5、 如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导致 谈判 失败的,本次招投标相关费用从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6、本 谈判 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 7、未尽事宜,按 相关法律 及有关规定执行。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章 工程概况及总则 3.1 项目概况 3.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4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3.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
15、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 本招标项目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本招标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计划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工地要求 3.3.1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3 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 本
16、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本次工程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3.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 谈判文件 和 谈判文件 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 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3.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9 踏勘现场 3.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
17、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3.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9.4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的情况作为编制 谈判文件 的参考依据,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3.10 投标预备会 3.10.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3.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或传真至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3.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 谈判文件 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
18、为 谈判文件 的组成部分。 3.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3.12 偏离 本工程不允许偏离。 3.13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13.1 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 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13.2 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的问题做出以下承诺: 一、必须在标书中如实反映其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工资支付的情况,需特别注明截止竞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标之日,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二、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中标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三、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一旦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划支。 投标人提交的 谈判文件 不具备以上三项内容的,在评标时对其实行“一票否决”。 中标人应及时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价的 2%)。如经调查发现投标人没有如实反映工资支付情况,或 无故不足额存入工资保障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记入建设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的企业诚信档案,并予以相应惩罚。 3.14 工程款支付 以发包方和中标方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