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田湖镇廉政家风教育园附属设施建设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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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嵩县田湖镇廉政家风教育园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编号: 嵩公交易采购【 2019 代 】 006 号 招 标 人(盖章): 嵩县田湖镇人民政府 代 理 人(盖章):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 : 二 一九年一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第三章 工程概况及总则 . 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13 第五章 谈判 . 20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6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7 2 嵩县田湖镇廉政家风教育园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嵩县田湖镇廉政家风教育园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嵩购通【集中】 2

2、018-12-13035 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 嵩县田湖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现委托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 施工工程 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 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嵩县田湖镇廉政家风教育园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2、项目地点:嵩县田湖镇 3、招标编号: 嵩公交易采购【 2019 代 】 006 号 4、投资规模:总投资预算金额约 1980014.47 元 5、工程内容:主要包含仿古公厕、清水仿古砖墙、块石挡墙、化粪池、雨水口、污水井、手工蓝砖地面、新建文化墙等。 6、工期: 60 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

3、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12、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采 购中小微(监狱、残福)企业制造的产品(是)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4、须具有建筑工程 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 书(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且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 2018 年 06 月以来连续半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3 2.4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且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 2018年 06 月以来连续半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2.5 投标人须提供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合同额 150 万元及

5、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 收鉴定书和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 2.6 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2.7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5 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2.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9 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报名 3.1 报名时间: 2019 年 1 月 17 日至 2019 年 1 月 22 日下 午 18:00 时。 3.2 获取方式:本次招标通过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 )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通过“证书 Key 登录”方式登录,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等资料。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7、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 63922311, 69921062。谈判文件售价 400 元 /套, 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知道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谈判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谈 判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谈判文件的将不再延长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年 1月 29 日上午 9时 30 分,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

8、政府采购网、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田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嵩县田湖镇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电话: 0379-665101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焦作市人民路 1009 号宏业商务中心第 6 幢三层 3001-11 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0379-80860189 2019 年 1 月 17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嵩县田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嵩县田湖镇 联 系 人:张 先生 联系电话: 0379-66510102 1.

9、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人民路 1009 号宏业商务中心第 6 幢三层 3001-11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0379-80860189 1.1.4 项目名称 嵩县田湖镇廉政家风教育园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嵩县田湖镇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2.3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1.2.4 招标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 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3.2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3.4 安全目标

10、、文明工地目 标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 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且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 2018 年

11、 06 月以来连续半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4.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6 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且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 2018 年 06 月以来连续半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5.投标人须提供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合同额 15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中标公示的网站截 图); 6.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根据财

12、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5 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 效 期 内 ) , 被 列 入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 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

13、体投标。 9.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投标领取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报送招标人(当日不答疑现场问题)。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谈判文件的截止之日 3 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 施工图纸、工程量 清单、招标答疑、通知、补充文件等相关资料 7 料 2.2.2 投标人要求澄清谈判文 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谈判文件的截止

14、之日 3 日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谈判文 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谈判文件澄清问题后 24 小时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谈判文 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谈判文件修改问题后 24 小时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形式:转账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整 (银行受理单) 1、本次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 2、每个标段(包)由“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自动生成一个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不同标段(包)的保证金账号不同。保证金缴款信息可在线打印。 3、如投标人投多个标段(包),则应按所投标段(包)的保证金账号和金额分别单笔足额缴

15、纳(多笔合计的无效),否则将视为无效保证金。 4、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至指定账户,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对应标段(包)的保证金账号之账户,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显示的到账金额和时间为准。 备注:由于保证金金额较小,利息不再退还。 备注:投标人因自己未能准确填写附言栏项目编 码而造成银行无法准确对账的,继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多交、少交均属无效缴纳 .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2017 年以来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8 年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16、标 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本谈判文件须知和谈判文件格式中明确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均应全姓名签署,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明确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应加盖单位行政章,不得用其他印章代替。 3.7.4 谈判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和一套电子版( U 盘) 3.7.5 装订要求 胶装装订 8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的地址: 投标人名称: 嵩县田湖镇廉政家风教育园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谈判文件在 2019 年 1 月 29 日上午 9 时 30 分 前不得开启 4.2.2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9 年 1 月 29 日上午 9 时 30 分整 地 点:

17、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谈判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9 年 1 月 29 日上午 9 时 30 分整 地点: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4 开标程 序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和监督人共同查验 开标顺序:按递交标书时间的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技术经济专家 4 人;开标前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报价高低,确定 1-2 中标候选人。 7.3.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18、本工程招标实行招标控制价,超出控制价的谈判文件按废标处理。 招标控制价: 1980014.47 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 家最新相关规定执行,由中标单位支付。 3、 如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导致谈判失败的,本次招投标相关费用从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4、 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执行。 9 第三章 工程概况及总则 3.1 总则 3.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4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资金来

19、源和落实情况 3.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 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 本招标项目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本招标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计划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工地要求 3.3.1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3 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 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本次工程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3.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谈判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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