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8年支持适度规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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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 广东省 2018 年支持适度规模 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单位: 梅州市蕉岭县农业局 . 项目负责人: 潘依珊 . 负责人职务: 局长 联系电话: 0753-7866068 项目联系人: 刘利华 联系人职务: 种植业股负责人 联系电话: 13536728953 编制日期: 2018年 11月 20日 广东省农业厅 制 2018年 8 月 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蕉岭 县支持(水稻)适度规模经营项目 项目资金 1500 万元 项目设立 依据 粤财农 2018 190号 项目实施 单位 梅州市 蕉岭 县农业局 项目 负责人 潘依珊 职务 局长 电话 0753-7866068 项目 联

2、系人 刘利华 职务 种植业股 负责人 电话 13536728953 项目下达 任务 建设 4 个 粮食 专业镇、 15 个 专业村,开展社会 化服 务 面积 不少于 6.5 万亩,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0 家 (包括 列入农业农村部监测的 16户家庭农场 ) 。开展 耕 地 轮作 休耕 3 万亩。 二、项目涉及产业基础 蕉岭县 是广东省南岭生态区生态发展试点县 、世界长寿之乡。 全县 国土面积 960 平方公里,其中山地 113.4 万亩 ,耕地 13.4 万亩 , 河、湖水面及其他面积 18.7 万 亩 。蕉岭县辖蕉城、长潭、三圳、新铺、文福、广福、蓝坊、3 南磜 8 个镇, 共 97 个

3、村委会和 10 个居 委会 。 蕉岭 属亚热带地区海洋性季风气候,全年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年日照时数 1834.9 小 时 , 平 均 气 温 21.0 , 降 雨 量1662.5mm,全年空气质量良好率达 100%, 由于南岭山脉的屏障作用,冬季较为温暖,适合农作物生长;蕉岭主要河流石窟河水量充足,满足基本农业生产所需用水 。蕉岭县农业生产具有优良的光、温、水、气、土壤等条件, 自然环境得天独厚 。 1.产业基础 。 2017 年全县实现农业总产值 210149 万元,比上年增长 3.6%。全年农作物播种 面积 32.96 万亩,其中,水稻种植面积 15.1 万亩,占全县农作物面积的46%,

4、总产 5.99 万吨, 粮食播种面积 17.74 万亩,全年粮食总产量 65206 吨 。 2.品种结构 。 近年来,我县大力引进推广优 质、高产、符合人们消费需求 并适宜我县种植的水稻优良品种。杂交稻主推品种有恒丰优 929、恒丰优 208、贝香珍丝苗、春两优 5814、隆两优 1988、玉优 613 等杂交稻优良品种。常规优质稻品种有:华航丝苗、美香占、象牙占等。 3.经营主体 。 历年来,蕉岭县高度重视,积极扶持和引导粮食加工企业建设。 经营稻米产业的经营主体有 58家,其中,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2 家、市级重点龙头企4 业 5 家、市级专业合作社 6 个、家庭农场 45 家。 据 统

5、计,2018 年种植水稻 10 亩以上的有 59 户,合计面积 4869.2亩 ,其中 30 亩以上有 28 户, 50 亩以上有 25 户, 100 亩以上有 17户 。 4.品牌建设方面 。 当 前,全县有科诚农业等 5 家大米生产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 SC)认证,全县取得大米无公害认证 5 个,广东省名牌 2 个,广东名特优新区域品牌 2个 ,大米加工水平位于全省前列 。 2016 年蕉岭县优质稻“美香占”被广东省农业厅评为“广东名米”; 2017 年 “蕉岭富硒稻米”被广东省农业厅评为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品牌产品;同时蕉岭县先后创建了南山寿“夫妻树”富硒大米、建丰“客家良稻”优质大米、中

6、华竹稻、科诚生态优质大米、高山源“槟唐香米”等 10 多个 知名 富硒富锌大米品牌 ,其 中“客家良稻”系列优质大米被评为全国放心粮,稻米品牌响誉全省。 三、项目建设基本原则 1.实施原则: 选择粮食生产专业镇、专业村进行整镇、整村推进。 坚持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2.补贴对象: 主要粮食作物(水稻)的适度规模经营5 生产经营者,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四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为主,以及发展订单生产,小农户带动能力强,与小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龙头企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以单造种植面积 10 亩为基准,并在 2018

7、 年 12 月 1 日 前工商登记或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3.补贴对象的确定 : 由种植户 提出 申请 并 附土地流转合同 ,经村委会、镇政府审核 ,在所在村委会公示 5 天以上。 公示无异议后 报 县 农业局 ,由专家组 审核,经农业局党组会议通过,并在中国蕉岭网公示 。 申请表一式四份 补贴对象一份, 镇政府一份,农业局 两 份 (申请表见附件1)。 ( 1)申报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主体必须在梅州市依法核准登记,近三年没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 2)申请农机购置、粮食品质提升设 备补助的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农业企业、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工商 注册和项目

8、实施地点必须在蕉岭县行政区域内(种粮大户不需工商注册),并且仅限本人使用或为周边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 申请农机购置的主体 粮食种植面积(单造)在 30 亩以上,土地流转合同须延续至 3 年以后; 申请 粮食品质提升设备 的 经营 主体 耕地相对集中,粮6 食种植面积(单造)在 50 亩以上,土地流转合同须延续至3 年以后 , 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以种植水稻粮食作物为主;优先重点支持种植优质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机加工机械设备的购买安装时间应在 2018 年 12 月 1 日后。 ( 3)申报 新型经营主体 补助的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在蕉岭县依法核准 登记, 水稻 种植面积(单造)在 50

9、亩以上,土地流转合同须延续至 3 年以后;经营耕地相对集中,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以种植水稻粮食作物为主;优先重点支持耕种地点在专业镇、专业村的主体、优先支持种植优质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4.水稻专业村的确定。 经过站长座谈会 讨论通过, 并结合我县水稻生产集中连片且有种粮大户带动的村。 5.社会化服务单位及肥料供应商的确定。 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四、主要建设内容 通过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充分体现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 (一)目标任务 1、建设长 潭、蕉城、三圳、新铺 4 个粮食专业镇,建设 15 个粮食专业村,分别是新泉、白马、神岗、上村、堑7 垣、龙安、招

10、福、福北、 河西、 尖坑、长江、金沙、 潘田 、福岭、矮岭。 2、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 6.5 万亩 。 3、扶持壮大 30 家 新型经营主体(其中 农业部监测 家庭农场 16家)。 4、实行耕地用养结合,实施“稻稻肥”轮作共 3万亩。 (二)建设内容 1、 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 。 对新型经营主体重大技术的 推广进行政府购买服务 、提供物化补助等方式进行补助,具体包括: ( 1)政府购买服务,与广东 省农科院水稻研究所签订协议,在我县 进 行有机、绿色的丝苗米 栽培 技术 规程 研究与推广。主要建设内容 是 : 筛选适合蕉岭的优质丝苗米品种,并进行品种提纯复壮; 开展蕉岭丝苗米绿色高效栽培关

11、键技术研究,包括育秧 、栽插密度、优化施肥、水分管理、病虫害绿色防控、农机农艺结合等; 在关键技术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蕉岭丝苗米品种特性,与水稻“三控”施肥技术等现有先进实用技术相结 合,通过系统优化和集成,初步制订蕉岭丝苗米绿色高效栽培技术规程; 以水稻 生产专业村 为依托,将初步制定的绿色高效栽培技8 术规程进行示范应用,根据产量、稻米品质、经济效益等表现,进一步修改完善,建立蕉岭 丝苗米绿色高效栽培技术规程,为制定绿色高效栽培技术标准打下基础; 开展技术培训 ,以水稻生产专业村 为依托,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现场观摩等活动,促进绿色高产栽培技术和有机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 ( 2)推广 水稻“三

12、控”施肥、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水稻配方肥, 减少化肥使用量。 采取物化补助的形式对全县单造 种植面积 10 亩以上的水稻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发放水稻配方肥; ( 3)推广优质稻种植,对全县单造 种植面积 10 亩以上的水稻生产新型经营主体购买优质稻种子进行补贴。 2、提高全程机械化水平。 对全县单造 种植面积 30 亩以上的水稻生产新型经营主体购置拖拉机、插秧机、 植保药械、 植保飞机、收割机等进行 50%的补贴。 3、粮食品质提升设备。 对全县 单造种植面积 50 亩以上的水稻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延伸产业链,提高粮食品质和效益所需的烘干设备、粮食加工设备等进行 60%的补贴。 4、开展社会化服务

13、 6.5万亩 。 对全县单造 种植面积 10亩以上的水稻生产新型经营主体由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水稻生产社会 化服务 ,并带动水稻专业村的农户进行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合计 6.5 万亩。 9 ( 1) 政府购买服务 机耕平准 1 万亩; ( 2) 政府购买服务 机收 1 万亩; ( 3) 政府购买服务粉碎 切秆稻秆还田 1 万亩; ( 4)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 3.5 万亩:在早晚造水稻生长中期 合计 对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稻瘟病、纹枯病等重大病虫害进行统防统治 。对全县单造 种植面积 10 亩以上的水稻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合计 1 万亩 ,以 政府购买服务 的形式 由有资质的公司用高效低毒农药进行

14、无人机 统一 防治,减少农药用量提高防治效果。另外,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专业村农户自愿自费的形式 参加社会化服务进行水稻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 2.5 万亩。 5、开展耕地休耕轮作 3 万亩。 对全县单造 10 亩以上的水稻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及水稻生产专业村共 3 万亩水田进行“稻稻肥”轮作。政府采购紫云英种子发放给农户进行冬种紫云英绿肥。 6、 扶持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对符合条件的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农村部监测的 16 家家庭农场 在基础设施建设、品牌推广、品质提升、土壤改良、无公害生产等方面 进行补贴。 五、总投资及支持环节 本项目 财政补贴 资金 1500 万元, 补贴方式为

15、: 一是以10 奖代补,农机具械、加工设备的 补贴由符合条件补贴对象先建设,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补助 50% 60%;二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机耕、机收、切秆、统防统治等,由政府 公开招标采购无偿为补贴对象进行社会化服务;三是物化补助的形式:配方肥、水稻种子、紫云英种子等由政府公开招标采购,无偿发放给补贴对象。 本项目单个经营主体购买农机加工设备的补贴不超过 100 万元。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一)、 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共 260万 。 ( 1) “ 绿色、 有机” 丝苗米 栽培技术规程研究与推广50 万元。 采用 政府购买服务 的方式 , 县农业局、实施主体与广东省农科院水稻研究所签订 三方 协议 ,在我县 进行 绿色 、有机 丝苗米栽培技术规程研究与推广 。 费用 主要用于 : 1 购置小型仪器 等 相关设备 费用 2 万元 ; 2 开 展技术研发所需的农资投入品、水稻种子 、实验耗材等 费用 11 万元 ; 3 广东农科院合作专家到蕉岭开展科技合作和交流、 召开品种和技术培训等活动 费用 9 万 元 ; 4 技术手册 编制、技术挂图等 资料印刷和出版 费用 8 万元 ; 5 开展品种引进及技术研发临时请工的劳务费, 省农科院专家到产业园工作的补贴、邀请省内外专家验收、咨询 等 费用 20 万元 。 ( 2) 推广水稻 配方肥 180 万元。对全县单造 10 亩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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